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基本情况
江西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共青城市西部,共青城国家青年创业基地内,规划面积为2.931平方公里,由两个区块组成。区块一规划面积0.72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昌九高速,南至鸭鸭集团、汉能薄膜太阳能,西至工业二大道,北至北纬五路;区块二规划面积2.20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工业大道、金淞电器,南至万瑞和、金通、金艺实业,西至龙泰运动、嘉州针织,北至中南科技。
本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发展定位:以现代纺织产业为龙头,以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高端智能制造业为重要支撑的高端化、绿色化产业园区。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的甲苯、二甲苯、TVOC、硫酸雾、HCl、氟化物、苯、硫化氢、氨等各项特征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关标准限值。表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内各监测断面上各类污染物指标现状监测值均符合所执行的标准,单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所执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3、地下水环境:评价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4、土壤环境:评价区域内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农业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说明本项目区域周边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5、声环境:评价区域内环境噪声监测点在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以及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炉窑、锅炉废气、工艺废气等。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实行雨污分流,园区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到污水提升泵站经污水泵提升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工业污水则通过企业内部收集初步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网后经内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南湖。
2、环境空气:优化能源结构利用,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3、声环境: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并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往附近的垃圾填埋场。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规划区内建设和营运期间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具体项目实施时严格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好环保工作,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能得到有效保证。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规划实施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待确认为相关利益方后,将向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环评报告书查阅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规划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曹先生
电话:0792-3560816
通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火炬二路
评价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谌工 电话:0791-86866569
通信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33003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区域内居民以及对本规划关心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②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意见;③对规划的实施建设是否认可;④本规划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⑤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方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根据以上方式联系到规划编制单位办公地点查阅。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之内,若对本规划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