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4-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11146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的通告
全市各企业、单位:
为做好防雷减灾安全工作,避免因雷击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通知如下:
一、落实年检制度。防雷装置产权单位,应做好维护更新工作,将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切实落实“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它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的法定要求,在上次防雷检测到期前或雷雨季节来临前,委托具有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其中易燃易爆场所的检测应委托具有甲级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
二、加强问题整改。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防雷装置产权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进行复检,确保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合格有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将企业、单位落实防雷年检制度情况纳入检查考核内容。气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落实年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一经发现,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情况报九江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市安委会。
共青城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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