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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9-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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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共青城市2026年政府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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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落实《江西省提振消费行动方案》(赣府厅发〔2025〕4号)、《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26〕23号)及省、市促消费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我县消费市场活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拟组织开展共青城市消费券发放活动。为保障消费券发放、核销、资金监管安全规范高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的基本要求

(一)平台服务机构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社会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有类似的工作经验,近三年来在类似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和资金安全风险隐患。

(二)具有稳健的技术保障和运营服务能力。有稳定技术服务保障团队,拥有成熟的系统开发、运营和保障技术,保障交易顺畅和后台数据真实齐备;拥有自研开发配套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平台的能力,能够根据活动需求,升级迭代软件系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三)具备稳健的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及分析报告。

(四)具备较强的活动组织协调及宣传推广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各相关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

(五)具备活动数据管控能力。能够按时向县商务局反馈全县补贴相关数据;未经县商务局许可,不得与第三方机构共享、使用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确保系统平台及相关数据所有权归属共青城市商务局所有。

(六)本次服务平台征选不允许多家机构(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

二、平台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搭建线上服务平台。按照工作要求,搭建共青城市消费券线上服务平台,完善商户报名入驻、消费券申领发放、交易信息核验、券码核销、资金结算等功能模块,保障消费券活动平稳有序运行。

(二)协助销售商户报名。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有意向参与活动且符合条件的商户报名,按照活动上线时间要求,完成门店的地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店工作人员培训及答疑、宣传物料到店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开展资料审核和风险监测。对消费券核销环节上传平台的交易数据负责审核校验,加强消费券发放及核销全过程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并阻止利用外挂软件、虚构交易信息骗补、套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平台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消费券核销完后对商户交易明细和系统校验数据等相关资料做好审核,并于收到共青城市商务局拨付的补贴资金后1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商户。

(五)协助优化操作细则。活动中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根据补贴发放流程和资金审核拨付期限等提出操作细则意见,不断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投入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前期预热宣传、活动中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活动覆盖度和影响力。

(七)及时受理反馈咨询、投诉。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商户、消费者相关咨询、投诉的受理、答复和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有关舆情,确保活动平稳有序。

(八)配合做好审计监督。认真完成政府部门各项具体监管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资金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平台的选定

服务平台的选定由共青城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一)申请参与活动的平台服务机构提交相关响应材料;

(二)根据申报材料,筛选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平台服务机构参加专家答辩、评审;

(三)邀约申报平台服务机构现场陈述(含PPT演示);

(四)组织评审。组织评委对申报平台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提问、答辩、打分,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入选平台的建议名单;

(五)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按程序送审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拟入选平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并与入选平台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若参与报名平台数量不足2家,将不再组织比选,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四、申报材料的报送

申报单位要制作响应文件,包括平台简介、各项资质证明、本次活动方案、服务和风险防控承诺等,以上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及扫描PDF版,于2026年9月28日17:00前送达共青城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共青城市商务局429室熊志刚

联系方式:0792-4342682  1887924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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