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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变更备案
二、设定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
三、申请条件
1.合作社成员符合法定人数;
2.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四、办理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表》:原件1份;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原件1份;
5.成员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6.合作社成员名册:原件1份;
7.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电话号码0792-4391001投资项目、0792-4391005社会事务和综合服务、0792-4391004规划建设,网络预约地址http://jjgqc.jxzwfww.gov.cn/。
2.申请:窗口提交。
3.受理:符合登记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7.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备案通知书》。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10.实人认证:需要进行实人认证。
11.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现场或电话0792-4391001投资项目、0792-4391005社会事务和综合服务、0792-4391004规划建设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12.办理结果:颁发《备案通知书》。
13.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八、办理时间
夏令时8:00-12:00,13:30-18:00;冬令时8:00-12:00,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共青城市新市民服务中心五号楼二楼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2-4391002、0792-4391003、0792-4391001
监督方式:0792-4379110
十二、“码”上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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