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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二、设定依据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四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申请条件
1.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2.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四、办理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电话预约0792-4341731,网络预约http://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2.申请:窗口提交,网络提交,信函提交。
3.受理: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需要进行实人认证: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城市税务局第一分局。
5.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0792-4341731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7.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快递送达,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http://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时8:00-12:00,13:30-18:00;冬令时8:00-12:00,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十、办理地点
市民服务中心六号楼1楼税务大厅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2-4341731
监督方式:0792-12366
十二、“码”上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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