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4-1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9330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禁止采割松脂保护松林资源的通 知
|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金府发〔2014〕1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4-11-26 | 文件有效性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953/2014-00082 | 发布机构 | 金湖乡党政办 | 文件下载 | |||
金府发〔2014〕13号
关于禁止采割松脂保护松林资源的
通 知
各村(场):
近年来,部分地方忽视湿地松林资源保护,大面积大负荷对松林及幼树进行采脂,乱采滥割现象严重,致使大部分山地松木因采脂过度而濒临枯黄和枯死。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松林采脂管理工作,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我乡森林资源,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林业发展,更好地保护博阳河上美丽蓝天,实现绿色崛起,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全乡禁止采割松脂,保护松林资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凡有松林资源的村,都要做好禁止采割松脂,保护松林资源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干部群众管林护林和执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要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各村要站在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禁止采割松脂的重要性,迅速召开有关村、组及林业负责人会议。凡各村、组、山林业主已经将松林山地进行承包采脂的,要立即终止合同,一律停止采割松脂。乡政府将协同林业执法部门加大对非法采割松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顶风作案毁林违法违规分子。
三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在松脂采割清理整顿工作中,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松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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