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9-12-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9351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办事制度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9-12-15 文件有效性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33953/2009-00282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件下载

  1、所有报送开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审批的公文、材料,特别是经费申请报告及干部人事、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统一按镇长指示,由镇办公室按程序办理,不得直接越级呈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报镇长,再按镇长指示办理。
  2、开发区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必须按程序向镇长报告后办理,不得擅自越级行事。
  3、未经镇长同意,任何人不得以金湖镇名义或假借镇长名义对外拉赞助或其他经营活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