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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09-12-15 | 文件有效性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953/2009-00269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文件下载 | |||
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接待、食堂、车辆、办公用品等后勤方面的管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做到热情不铺张、周到不浪费,减少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1、接待工作制度
①接待来客热情周到,原则上在镇机关食堂招待,食堂实行零利润管理,来客需要在机关食堂安排用餐的,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
②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在食堂以外属本镇范围内的地方安排用餐,实行派单制,用餐单由分管领导分发,用餐前请填写好来客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后,交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需要在共青城区范围内安排和餐的,经书记、镇长同意后,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定点安排。
③实行对口接待,尽量压缩陪客人数,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原则上不安排高档烟、酒,尽量安排本地酒,防止铺张浪费。
④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后勤办公室统一购买使用,从严控制。未经后勤分管领导同意,部门或个人自行购买的不予审批报销。
⑤实行招待费联审制度,招待费要详细注明来客单位、姓名、人数、陪客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勤办公室负责每月向书记、镇长呈报本期及累计情况,每季度向班子成员通报一次,以增强透明度,相互监督。
⑥接待标准:处级以上或重要部门领导,接待标准为400元/桌以内(含酒水);开发区职能部门副科以上领导,接待标准为320元/桌以内(含酒水);其他职能部门干部,接待标准为240元/桌以内(含酒水)。
2、食堂管理制度
①食堂原则上不购买高档菜肴,以家常菜为主。
②购买食品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一人经手,一人证明,工作人员要在当日菜单上签字,当天交分管领导审核。
③粮油、烟酒每月集中采购,指派专人管理,由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
④食堂工作人员每星期将本周发生的费用,先由分管领导审核,以便管理。
⑤食堂费用开支每月由后勤办公室核算,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镇长签字报销。
3、车辆管理制度
①一般不得公车私用(包括换用)。特殊情况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分管领导批准。
②机关车辆在共青范围内使用,驾驶员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便分管领导及时掌握车辆外出动向。
③机关车辆外出离开共青,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报分管领导登记后方可离开共青。
④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原则上谁用车谁购买。回镇后填报旅差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镇长签字报销。
⑤车辆修理冲洗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送检,指派送检人员面议修理价格及时间后方可进厂维修,修理发票须经送修人员证明,分管领导审核,镇长签字,由财务人员与修理单位结算,修理发票须附修车工样单等附件方可报帐。修车后调换的零件要带回单位验收。车辆加油实行油卡定点制,油卡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①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及镇领导需要办公用品,必须先提出购买计划,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购买,未经同意,各部门或个人私自购买的不予审批报销。
②、所购办公用品由后勤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领用办公用品须到后勤办公室签字登记。
③电脑等办公用品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后勤办公室,由后勤办公室定点派人维修。
④爱护公共用品,镇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办公室的办公用品不得损坏、遗失。
以上制度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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