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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湖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
现将《金湖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城市金湖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8日
金湖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成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九江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及金湖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23〕37号)、《关于印发<深化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殡改办字〔2023〕3号)文件要求,共青城市关于印发《深化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持续开展常规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开展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殡葬工作基本属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整治殡葬服务乱收费、违规建设公墓、硬化、玻璃罩、“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坚决遏制侵蚀殡葬改革成果、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现象。加强殡葬信息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消除存量、杜绝增量,切实改进和提升我乡殡葬整体服务水准,更好地促进殡葬服务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 重点整治问题
1.违规建设公墓问题。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未依法办理公墓建设用地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修建超标墓位。
2.违规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问题。主要包括:殡改后对历史埋葬点的坟墓超标准翻修扩建;将双人墓变相为单人使用,墓位面积超标;经营性公墓将墓位周边占地搭乘出售使用变相为大墓、豪华墓。
3.“三沿六区”整治不彻底问题。主要包括:在“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仍可见坟墓。
4.公墓管理问题。主要包括:公益性公墓管理不到位,擅自改扩建墓位、卧碑改立碑,墓区环境脏、乱、差;墓穴违规硬化、盖玻璃罩等。
5.监督不到位问题。主要包括:各村没有做到定期检查,没有开展常规管理,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 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5日)乡殡改办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村(场)要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明确和细化整治重点和措施。要充分发挥殡葬信息员作用,加强统筹谋划推进,强化部门协同,将专项整治与全市婚丧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等工作有效衔接。
(二)自查整治阶段(2023年11月上旬)各村(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专项整治要求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的自查自纠,详细列明各类问题情形,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坚持边查边改,对一时难于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同时,对既往巡视、审计、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1月下旬)各村(场)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克服畏难情绪,勇于破解难题,从机制体制上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
(四)督导提升阶段(2023年12中旬)乡殡改办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会同乡纪委对殡葬服务站、乡村级公益性公墓等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督导,督促指导各村、殡葬改革扎实推进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各乡村级公益性墓地排查问题是否全面、整改是否到位,评估督导情况将在全乡予以通报。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成效不明显的地方予以督导督办,必要时约谈有关负责同志。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村委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二)加强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运用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做实做细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要求,敢于较真碰硬,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我乡存在的三沿六区老墓违规改扩建、村公墓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
(三)加强监督问责。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系协调机制,顺畅日常沟通协作,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协同高效。要向派驻乡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会商机制,定期沟通情况。专项治理期间为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一并纳入整改台账,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部门严肃处理,形成震慑。市殡改办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792-4357613,乡殡改办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792-4370561。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场)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治整改深化工作。要落实市殡改办《关于加强殡葬服务行风建设的若干措施》,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工作及金湖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殡仪服务站的公益属性,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
金湖乡殡葬改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潘 波 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副组长: 淦芳芳 乡党委副书记 组织委员
郭石发 人大主席
江 力 政协联络组长
徐小纯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监察主任
李显清 党委委员 常务副乡长
胡静舟 党委委员 副乡长
熊美金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易博俊 人大副主席
成 员: 赵紫云 乡农业农村办主任
刘谱庆 乡综治办主任
曹利朋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吴丽娟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智远 乡派出所所长
胡 鹏 乡司法所所长
胡品高 乡民政专干
袁隆辉 固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邹进勇 黄桥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余志福 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王贤信 江流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胡 杰 大塘村党支部书记 主任
赵伯华 凤凰村党支部副书记
熊月武 五合村党支部副书记
熊南滚 水产场党支部书记 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金湖乡殡葬改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由吴丽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92-437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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