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3-11-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8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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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益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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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2013〕18

中共江益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

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意见》的

通  知

各支、总支部:

现将《关于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益镇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

关于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

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意见

为了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提高全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共青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党员评星、支部定级”工作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评星定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评星定级”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党员“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要求,采取积分制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价,引导党员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价值追求,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为共青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定标准

“评星定级”工作采取百分制形式,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党组织在“组织设置、领导班子、队伍素质、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主要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基本项目主要是党员“五带头”和党组织“五个好”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加分项目主要是党员或党组织在应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推进重点工作部署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或受上级表彰奖励情况。

1、“党员评星”标准。“党员评星”将党员划分为五、四、三、二、一等五个星级。90分以上为五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6069分为二星级,60分以下为一星级。各党组织五星级党员比例不超过5%。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及其他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并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不参与评星活动。对于文盲或半文盲党员在学习、日记等条款方面可酌情放宽。对于不执行支部决定、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触犯法律、参加非法组织或煽动参与集体上访的党员当年度直接评定为一星级。次年错误行为得到改正或处罚期满后再参与评定。

2、“支部定级”标准。“支部定级”行政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国有集体企业等五类党组织划分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80分以上为“先进”、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先进”比例不超过20%,以后再逐年调整。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较差被一票否决、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被“问责”、1年以上不开展组织活动的党组织可直接评定为“后进”。

3、“加分项目”标准。获江益镇党委、政府单项表彰一次得0.5分,获江益镇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共青城市委、市政府单项表彰一次得1分,获共青城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或九江市委、市政府单项表彰一次得2分;获九江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或省级单项表彰一次得3分;获省级以上综合表彰一次得5分。基层党组织所获奖励所得分值参照上述方法计算,同一年度相同荣誉只计一次最高得分,不同荣誉可另外计分。

三、方法步骤

“评星定级”考评时间为每年七月至次年六月,按照“当年七月定标、次年六月自评、次年七一总评”的模式,采取三评一公示(自评、测评、评定、公示)方式进行,主要分五个步骤:

1、定标阶段。头年“七一”后,党员和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党员履行义务、党组织发挥作用等作出公开承诺,对照评定标准确定今年要达到的目标。

2、自评阶段。每年六月初,党员对照承诺事项和评星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党组织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照“五个好”标准逐项自查,集体讨论自评。党员自评要通过民主评议决定。党员应向所在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递交书面自评小结。党组织和党员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测评阶段。每年六月中旬,由支部通过会议、书面、网络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评价和意见。在党员民主评议大会上对党员述职情况和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参与测评人员要包括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

4、评定阶段。每年六月下旬,在自评和测评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定级由上级党组织讨论确定,党员评星由所在党组织讨论确定。评星定级要同时征求综治、计生、纪检等部门意见。预备党员和临时党组织参与评星定级,一般不直接评定为优秀和先进。流动党员的评定要征求流出地党组织意见。评定结果,由党委统一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再根据考评结果最终评定等次。

5、公示阶段。每年七一前,评星定级结果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星级由所在支部进行公示;支部等级由上级党组织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期间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重新评定等次。对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随意更改测评考核结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结果运用

“评星定级”是以激励后进、推动工作为目的的,各基层党委要运用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评星定级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提升自身党建工作水平。

1、建档管理。按照“一名党员一张积分卡,一个支部一份档案册”的要求,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结果存入日常管理档案,写进支部规范簿,每年更新一次。同时,每年将党员评分定星结果在党员证上登记,以激励争先进位。评定的结果将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推荐受镇党委以上表彰的必须是四星级以上的党组织和党员,推荐九江市以上表彰的必须是五星级党组织和党员;各级党代表从四星级以上党员中推荐。

2、奖惩管理。对一星级党员进行教育帮扶,限期整改。经组织认定和党员评议,属不合格党员的,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组织处理。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虽然不合格但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继续帮助、教育,到期不改的予以除名;凡是本人要求退党的,应予批准。对二、三、四星级党员要求整改提高,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后进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指导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后进的基层党支部,对其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对一般和先进基层党支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提炼,抓好规范提升,实现晋位升级。

五、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评星定级”是抓好党组织巩固提升、整顿转化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进步的有效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基础上,对“评星定级”工作作出专门安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星定级”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2、广泛动员,扩大参与。要紧密结合以“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为“评星定级”健康开展打好群众基础。要及时通过公开栏、悬挂横幅、制作标语、会议、各类活动等方式,深入宣传“评星定级”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主要内容等,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评定工作的内生动力。要选树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在全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动态管理,以评促晋。“评星定级”,要有部署、有总结、有验收,实现常态化管理。按照“分级考核、逐级复核”的方式,实行动态管理。镇委组织部将对“评星定级”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了解进展情况,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问题突出、情况严重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未能见效的予以降星降级处理。要强化工作指导,对五星注重抓好示范推广、三星四星抓好巩固提高、二星以下抓好基础整顿,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镇委还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评星定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1:党评星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2: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1

评星评分参考标准

姓名:                                   星级:

积分类别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分值

自评分

支部评分

得分

带头学习提高

(20分)

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交纳党费

未按时参加党组织学习活动的,少一次扣1分,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扣2分。

5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讲座

缺一次扣1分,

5

平时加强政策法规、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

无读书笔记扣2分

5

有良好的业务技能,办事效率高

业务知识运用较差的扣2分

5

带头争创佳绩

(25分)

承诺践诺情况

无承诺书扣1分, 践诺不佳的扣3分

5

工作成绩突出,有特色、有亮点

无特色亮点扣2分

8

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支持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完成情况较差的扣2分,不支持参与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较差的扣5—10分。

10

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无意见建议扣1分

2

带头服务群众

(20分)

深入基层情况

无民情日记扣5分

10

为民办实事情况

未办一件实事以上的扣3分

10

带头遵纪守法

(20分)

党员作风情况

受处分的扣5分,群众反映作风廉政等问题且属实的扣5分

8

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制度情况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度的扣3分

6

维护社会稳定情况

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上访扣2分

6

带头弘扬正气

(15分)

弘扬新风,抵制迷信情况

参加迷信活动或家人亲属参加迷信的扣3分

5

家庭、同事关系处理情况

不积极维护家庭和睦扣2分,不团结同事扣2分

5

维护岗位和个人形象

有不良嗜好的扣2分

5

加分项

受表彰情况

评定标准按文件中规定执行

合计

备注:(1)90分以上为五星级,80—90分为四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60—69分为二星级,60分以下为一星级。(2)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直接定为一星级:违法违纪的,不执行支部决定的,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参加非法组织的,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的,其他行为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的。

附件2

1、行政村党组织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及带头致富、带领村民致富情况;(2)村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带队伍,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情况;(3)村党组织书记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情况;(4)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5)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和票决制工作情况(6)村党组织书记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及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

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扣3分;本年度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和党员违法违纪的扣5分;连续6个月不组织党组织活动的扣5分;其他酌情扣分。

工作思路

(10分)

(1)村“两委”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2)村里发展建设的总体规划;(3)村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年度计划;(4)村里产业发展、村民增收致富的具体措施办法;(5)发展公益事业、联系服务群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安排

每1项制度未制定或未落实的扣2分。

工作制度

(10分)

(1)村党组织、村委会及其他组织工作制度;(2)“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3)党务、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制度;(4)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考核制度;(5)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及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等制度。

每1项未建立或未落实的扣2分。

活动阵地

(10分)

(1)开放式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2)活动场所家具及办公设施配备情况;(3)远程教育站点设施配备及作用发挥情况;(4)活动场所日常维护和管理情况;(5)综合利用活动场所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无活动场所扣10分;有活动场所但达不到标准的扣5分;无远程教育站点扣3分,长期闲置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保障机制

(10分)

(1)通过列入财政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等渠道,解决村级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情况;(2)“一定三有”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落实基本报酬,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离职补助等情况;(3)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资金、培训时间等落实情况。

村干部报酬未按标准发放到位的扣5分;活动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业绩

(20分)

(1)村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任务情况;(3)村里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农民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等;(4)村里和谐稳定情况;(5)村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6)村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情况。

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扣3分;本年度发生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的扣3分;在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中排名靠后的扣1-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群众反映

(25分)

(1)村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威信;(2)村里各项工作在群众中的认可程度;(3)村干部和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4)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5)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

村干部受到群众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3分;民主评议不合格的每人次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直接定为“后进”:近一年来没有村党组织书记的;未按期完成“两委”换届的;近一年来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全员党员的除外)等。

2、社区党组织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社区党组织书记自身能力素质较强及发挥作用情况;(2)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两委班子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情况;(3)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头服务群众情况;(4)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党员情况;(5)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两委班子承诺践诺情况;(6)社区党组织书记廉洁自律情况;(7)社区党组织书记在群众中的威信情况。

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扣3分;本年度出现社区党组织书记、干部和党员违法违纪的扣5分;连续6个月不组织党组织活动的扣5分;其他酌情扣分。

工作思路

(10分)

1)社区党组织是否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年度工作计划是否具体可行;(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群众、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实际;(3)社区党组织在制定思路和计划时,是否经过全体居民和党员研究,是否形成共识;(4)发展思路和计划落实推进情况。

无年度计划的扣3分;工作计划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扣3分;落实不好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制度

(10分)

1)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及其他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2)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社区大党委制及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落实情况;(3)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落实情况;(4)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制度和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制度执行情况;(5)民主管理情况。

每缺1项制度扣2分;公开承诺未兑现扣2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活动阵地

(10分)

1)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设情况,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2)活动场所设施配备情况,特别是党员活动室和教育设施配备情况;(4)活动场所日常维护和管理情况;(5)综合利用活动场所服务党员和居民群众情况。

无活动场所扣10分;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筑未达到标准的扣3分;无党员教育设施的扣3分,长期闲置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保障机制

(10分)

1)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2)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工资、补贴、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标准按不低于上年本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落实情况;(3)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社区承办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情况,部门投入社区资金整合利用情况。(4)社区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时间落实情况。

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扣5分;社区干部报酬未达标准的扣3分;活动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业绩

(20分)

1)社区各项工作推进情况;(2)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任务情况;(2)社区社会管理情况,包括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群众上访事件等方面;(3)社区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情况;(4)在上级年度考核中的位次情况;(5)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情况。

在街道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群众反映

(25分)

1)社区党组织、党员、社区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2)社区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群众反映事项办理回复情况;(4)社区党组织和两委班子在群众的威信情况;(5)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和群众对社区干部、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

社区干部受到群众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3分;民主评议不合格的每人次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近一年来没有村党组织书记的;党组织1年以上不开展组织活动的;社区“两委”未按期换届的;社区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全员党员的除外)。

3、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2)党组织书记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情况;(3)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及按期换届情况;(4)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情况;(5)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思路

(10分)

1)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思路;(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制度

(10分)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3)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6)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时间少于40学时扣3分,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习扣2分,多于1名的酌情加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活动阵地

(10分)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无活动场所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保障机制

(10分)

1)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2)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机关党员人数30人以上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业绩

(20分)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6)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机关党建工作有创新亮点的酌情加分。

群众反映

(25分)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扣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全员党员的除外);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情况;(2)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情况;(3)履行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情况;(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5)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情况。

没有配备党组织书记或党组织书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15分;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扣1-3分;党组织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扣2分;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不到位的扣1-3分。

工作思路

(10分)

1)制定党建工作思路、年度计划情况;(2)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情况;(3)立足企业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情况。

党建工作无计划的扣3分;与生产经营结合不紧的扣2分;一年组织活动少于2次的扣2分。

工作制度

(10分)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情况;(2)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情况;(3)建立关爱帮扶困难职工制度情况;(4)建立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情况;

没有按期换届的扣3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好的扣2分;承诺未兑现的扣2分。

活动阵地

(10分)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情况;(2)活动场所使用情况。

无活动场所扣10分;活动场所设施不全的扣1-3分。

保障机制

(10分)

1)党建活动经费落实情况;(2)党务工作力量配备情况;(3)党组织书记待遇落实情况。

无党建活动经费的扣4分,党建经费不足的扣2分;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齐的扣2分。

工作业绩

(20分)

1)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情况;(3)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5)党建带群建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3分;出现严重劳资纠纷的扣5分;群团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

群众反映

(25分)

1)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在企业中的威信;(2)党员在企业中的形象;(3)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根据群众测评结果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近一年来没有开展党组织活动的;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全员党员的除外);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动的;近一年来企业发展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5、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2)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情况;(3)带领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发挥整体功能情况;(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党组织书记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10分;党组织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扣3分;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班子不团结的扣1-3分。

工作思路

(10分)

1)制定党建工作思路、年度计划情况;(2)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情况;(3)立足企业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情况。

党建工作无计划的扣3分;与生产经营结合不紧的扣2分。

工作制度

(10分)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情况;(2)建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情况;(3)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情况;(4)建立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情况。

党组织没有按期换届的扣3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好的扣3分;党员教育培训时间未达到24学时的扣3分;承诺未兑现的扣2分。

活动阵地

(10分)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情况;(2)活动场所使用情况。

无活动场所扣5分;活动场所设施不全的扣1-3分。

保障机制

(10分)

1)党组织班子力量配备情况;(2)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3)党组织活动经费落实情况。

党建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工作业绩

(20分)

1)推动企业完成生产经营情况;(2)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培育特色企业文化情况;(4)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情况;(5)党建带群建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3分;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的扣3分;群团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未实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的扣2分。

群众反映

(25分)

1)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在企业中的威信;(2)党员在企业中的形象;(3)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根据群众测评结果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全员党员的除外);近两年来企业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组织书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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