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重点领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7-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348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特别公告!违者重罚!

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情况
自2024年以来,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依法打击处理偷倒建筑垃圾案件6起,处罚人民币45400元,改善了我市偷倒建筑垃圾的问题,有效提升了市容环境。
特别提醒:
1.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与装修垃圾,违者重罚。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车辆应当采取包扎、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物料遗撒、泄露或者扬尘污染,违者重罚。
2.共青城市建筑垃圾收纳点位于工业园火炬八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凡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单位和个人可自行运至建筑垃圾收纳点免费收纳,24小时提供服务。
来源:共青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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