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05
来源:
共青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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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申请人廖启锋、孙梅花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1年01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廖春青,继承人:廖启锋、孙梅花,不动产坐落:共青城市西湖区南湖路附8栋40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共青城市发展大道与共安中大道交汇处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共青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