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回应关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3-01-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254109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引导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根据《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财教[2011]55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元。
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条件和办法,仍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解释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所需资金按原发放渠道解决。
四、本通知由省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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