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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招录取工作开展,“升学宴”、“谢师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日趋增多,为确保我市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1、慎重选择酒店设宴,要选择到信誉好、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馆安排就餐,并索取发票等相关就餐凭证,尽量不选择客流量较平时大幅度增加、可能导致超负荷运转的餐馆。
2、要选择安全的食物,慎用凉菜及冰冷的饮料,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严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把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举报投诉电话:12315)
4、严格实施农村聚餐备案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应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食安办申报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承办人的姓名、拟办时间、地点、宴席数量、联系电话,菜单等。
5、严禁超范围超能力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和成品、半成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烹调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的贮存条件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必须48小时留样,餐饮具必须彻底清洗消毒方可使用。要保持环境清洁,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6、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并按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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