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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知识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7-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8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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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校外培训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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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暑假已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在此我们诚恳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关于学科类培训,请您注意:

目前我市已没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研学旅行”“暑期托管”等任何形式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此类培训未经审批,缺乏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家长与学生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请各位家长朋友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安全和资金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二、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假期是家长与孩子亲密接触、共同成长的最佳时机,也是孩子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希望您能够尊重孩子成长的科学规律,给予孩子爱的陪伴,不把假期当学期。结合学校暑假安排,与孩子共同商量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暑假计划,培养孩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如确有需要选择非学科类培训的,请您尊重孩子的兴趣和意愿,合理安排时间,并关注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1、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培训机构收费必须与您签订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并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

3、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且不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且必须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未开设银行托管账户的不能收费。

4、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得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培训教师。学校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

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需要每一位家长和孩子的积极配合,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中来,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一切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为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敬请广大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92-4357311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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