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在线访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3-06-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379701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政策解读

访谈主题: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和政策进行访谈
访谈对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谈嘉宾:杨秋芬 局长
访谈时间:2013年6月28日下午3:00~4:30
| 标题 | 请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以前主要区别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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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11:36 |
| 主要内容 | 请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以前主要区别 |
| 回复内容 |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近5年的劳动合同法做出的首次修改,旨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使劳务派遣回归其作为劳动用工补充形式的定位,把派遣用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积极引导企业直接用工,切实落实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年底总有一些企业欠薪,市里能否想些办法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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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11:08 |
| 主要内容 | 年底总有一些企业欠薪,市里能否想些办法 |
| 回复内容 | 我市正考虑出台促进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办法。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足额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严禁通过“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工资。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严禁采用平时发放生活费、集中结算工资的支付方式。无论是现金发放或者是银行代发,都应建立职工本人签收的纸质工资发放表,每 月报备到劳动监察局。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 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节假日工资和加班工资应按法定标准计发。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请问共青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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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10:35 |
| 主要内容 | 请问共青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
| 回复内容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已正式下发赣府厅字【2013】36号文,决定自4月1日起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对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 也作了一定的调整。三类区域10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0.7元/小时,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共青城市属于三类区域)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请问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才能合法 |
| 提交人 | |
| 联系方式 | |
| 电子邮件 | |
|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10:10 |
| 主要内容 | 请问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才能合法 |
| 回复内容 | 1、内容要合法: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如迟到罚款,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等内容都是违法的; 2、程序要合法:企业规章制度须经过民主的形式产生,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公布形式要合法:企业规章制度通过后,要以通知、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开。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使用童工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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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09:42 |
| 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使用童工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
| 回复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 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使用童工的情况,按 每人每月5000元给予处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 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我想了解一下影响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因有哪些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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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09:11 |
| 主要内容 | 我想了解一下影响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因有哪些 |
| 回复内容 | 1、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驱动,企业老板认为不签劳动合同有可能逃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在此,我局建议工人到有规模、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去求职。 2、工人流动性过大,企业不愿意为今天在本厂,明天在别人厂子的工人缴纳社保。 3、工人不愿被劳动合同束缚。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我们工友想问问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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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08:26 |
| 主要内容 | 我们工友想问问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
| 回复内容 |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 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3、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维护劳动纪 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 4、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范劳动争议发生的重要措施; 5、劳动合同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请问失业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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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07:52 |
| 主要内容 | 请问失业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
| 回复内容 |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到2年的,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累计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累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应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另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请问失业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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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07:15 |
| 主要内容 | 请问失业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
| 回复内容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含部、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民营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除外)、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我想了解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的相关政策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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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06:36 |
| 主要内容 | 我想了解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的相关政策 |
| 回复内容 | 1、个人贷款。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诚实守信,有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有稳定的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或种养殖业,因自筹资金不足的下岗职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等各类失业人员等个人创业人员。根据创业项目、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具体确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合伙经营,小型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合作组织。对上述各类创业人员合伙经营、小型有限责任公司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3、二次扶持。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首次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可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增加的情况,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和期限根据个人信用状况和实际创业成果评估确定,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 4、小企业贷款。对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吸纳安置人数、经营状况、经营项目、信用情况和还贷能力合理确定贷款规模,其中劳动密集型企业最高限额不超过200万元,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元。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参保后是否可以退保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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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1:05:58 |
| 主要内容 | 参保后是否可以退保呢 |
| 回复内容 |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职工参保后只有在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到港、澳、台定居,死亡,重复参保不愿合并的这四种情况下可以退保,其他情况一律不允许退保。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时,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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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49:04 |
| 主要内容 | 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时,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
| 回复内容 | 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题签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因为有段时间手上紧没缴社保,请问养老保险欠费后可以补缴吗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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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42:24 |
| 主要内容 | 因为有段时间手上紧没缴社保,请问养老保险欠费后可以补缴吗 |
| 回复内容 | 可以补缴。按补缴时最低缴费基数覆盖以往,并加收利息(个人当期覆盖以往免收利息)。单位补缴时还要收取滞纳金(日罚千分之二)。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我认为我缴纳费用过高,如何计算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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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41:39 |
| 主要内容 | 我认为我缴纳费用过高,如何计算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 回复内容 | 参保人员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量×缴费比例。其中缴费比例是一个固定值,缴费基数则是可以变化的,企业和个人在参保和缴费时可以进行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了缴费额的大小,同样也对今后的退休待遇产生影响。 1、单位参保缴费;月缴费基数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个人参保缴费;月缴费基数同上缴费比例为20% 一般情况下个人缴费每年缴纳一次。 缴费额的变化增长是根据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变化而随之变化的。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我们服装厂想给职工参保,需提供什么材料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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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40:34 |
| 主要内容 | 我们服装厂想给职工参保,需提供什么材料 |
| 回复内容 |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2、准备三个复印件: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职工参保花名册 4、做电子表格(须先到社保局导相应的格式)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我想了解一下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参加范围和对象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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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39:48 |
| 主要内容 | 我想了解一下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参加范围和对象 |
| 回复内容 | (一)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改制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财政拨款单位全民合同制工人及聘用人员都应按要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凡是共青城市户口,且年龄女不超过45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均可直接参保。如不是共青城市户口,且年龄女不超过45岁,男不超过50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保。 1、在共青城市已购房,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共青城市户口,并提供婚姻证明; 3、在共青城市就业由就业单位出具就业证明; 4、在共青城市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户的并提供营业执照。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如何申办特殊慢性病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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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39:07 |
| 主要内容 | 如何申办特殊慢性病 |
| 回复内容 | 申办特殊慢性病的,应将病历记录、出院小结及相关检查资料送我市医保局,由医保局统一送九江市医保局,九江市局每季度将组织召开一次专家鉴定会。鉴定通过的病人,其基本信息将会录入九江市医疗保险系统,之后即可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请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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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27:27 |
| 主要内容 | 请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
| 回复内容 | 职工医疗保险 1、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九江市上年度工资总额,由单位和个人按8%、2%的比例共同缴纳;大病保险费按1:1比例缴纳。 2、改制退养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保险费由个人全额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 4、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保险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缴纳50%,2011年12月31日后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全额由个人承担。 居民医疗保险 1、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20元。 2、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3、低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如何规定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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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27:27 |
| 主要内容 | 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如何规定 |
| 回复内容 | 单位职工的缴费时间根据单位实际自行选定缴费方式,即按月、季、半年、年均可,时间为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个月的费用,超过两月的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居民缴费时间为上年度的12月到当年的2月底。学生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我参加了城镇医保,请问待遇是怎样算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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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27:27 |
| 主要内容 | 我参加了城镇医保,请问待遇是怎样算 |
| 回复内容 | 1、职工门诊待遇。个人账户的划入34岁以下、35--44岁、45岁以上及退休人员分别为:3.2%;3.5%;4%和5%。结余滚存使用和继承,超支自理。 2、居民门诊待遇。成年人划入个人账户50元;未成年人划入个人账户15元。结余滚存使用和继承,超支自理。 3、职工住院报销待遇。起付标准为:一个年度内在三级医院首次住院300元,二级及二级以下为200元;年度内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二次以上0元。报销比例为:在三级医院住院的退休和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和85%;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分别为95%和9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4、居民住院报销待遇。起付标准为: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200元,年度内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均为100元;报销比例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5%(未成年人为9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60%;转外定点医疗机构为5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5、特殊慢性病待遇: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费用,必须是符合该病种的用药、检查、诊疗范围的费用。 15种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及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病、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肝炎、系统性硬皮症、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糖尿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15种。 限额和支付比例: 职工 由统筹基金支付80%的: (1)恶性肿瘤10000元;(2)慢肾-尿毒症期及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25000元;(3)精神病2000元;(4)再障5000元(5)肺结核3000元;(6)血友病6000元。 由统筹基金支付70%的: (7)系统性红斑狼疮3500元;(8)帕金森氏综合征3000元;(9)高血压4000元;(10)糖尿病5000元;(11)慢肝5000元;(12)系统性硬皮病3500元;(13)重症肌无力2000元;(14)类风湿性关节炎3000元;(15)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已装支架5000元、未装支架3000元。 居民 一类:恶性肿瘤、慢肾-尿毒症期及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障、帕金森氏综合征、 二类:精神病、血友病、高血压、糖尿病、慢肝、肺结核、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皮病、重症肌无力。 一类由统筹基金按住院比例支付6000元;二类由统筹基金按住院比例支付40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时,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统筹基金支付,药店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我市的住院定点医院有哪几家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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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27:27 |
| 主要内容 | 我市的住院定点医院有哪几家 |
| 回复内容 | 我市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有一级医疗机构三家:江益、甘露、金湖卫生院;二级医疗机构两家: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共青城市新市医院;三级医疗机构暂定两家: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标题 | 请问转院治疗(检查)有哪些规定 |
| 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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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3/8/22 10:27:27 |
| 主要内容 | 请问转院治疗(检查)有哪些规定 |
| 回复内容 | 病人是否转院由共青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和本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设备条件决定。未经共青城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应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注明所转医院名称)、医保局审批,病人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视为个人放弃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急诊患者来不及办理手续的,三日内凭所住医院急诊证明到医保局补办相关手续。 外出检查的必须是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而所住医院又无此设备,可由医院申请、医保局审批,方可在统筹基金中按规定予以报销。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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