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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当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简称“两学”考试,下同)且成绩合格,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2)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两学”考试普通话水平条件: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4.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如有出入按照江西省当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办理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2.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寸免冠证件照)原件2
五、办理流程
1.预约:
电话号码:0792-4391001投资项目、0792-4391005社会事务和综合服务、0792-4391004规划建设 网络预约地址:江西政务服务网 http://jjgqc.jxzwfww.gov.cn/
2.申请: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五号楼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3.受理: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综合受理窗口受理。
4.审查: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需要推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特殊环节审查的按要求推送。
5.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6.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7.决定:材料经审查合格且特殊环节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的,将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8.制证发证:核发教师资格证
9.无需实人认证。
10.办理结果:在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www.jxzwfww.gov.cn/)上公开办理结果。
六、收费信息
不收费
七、结果领取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支持快递送达。领取地址: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五号楼二楼窗口。
八、办理时间
夏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现场或电话0792-4391005社会事务和综合服务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十、办理地点
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五号楼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2-4391005
监督方式:0792-4379110
十二、“码”上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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