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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二、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章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 原件
2.户口本 原件
3.农商银行账号 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低保证 原件
5.医保报销单 原件
6.保险理赔单 原件
7.《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原件
门诊医疗救助填写,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8.《城乡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原件
住院医疗救助填写,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格式文本
9.《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原件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居住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窗口。
【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居住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窗口,
【传真提交】接收地址:江益镇:0792-4396010;金湖乡:0792-4370561;茶山街道办事处:0792-7727916 甘露镇:0792-4372355;泽泉乡: 0792-2571189。
2.受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转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初审转报;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并入户核查。
4.决定: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不予转报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初审转报的理由。
5.制证发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救助金直接打入申请对象账户中;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告知理由。
6.办理结果:予以初审转报或不予以初审的审核意见。
六、收费信息
不收费
七、结果领取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医疗救助金直接转入申请对象账户中。
八、办理时间
夏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办理进程查询:江益镇:0792-4396010;苏家垱乡:19979264639;金湖乡:0792-4370561;茶山街道:0792-7727916;甘露镇:0792-4372355;泽泉乡: 0792-2571189。
十、办理地点
共青城市江益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窗口;
苏家垱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金湖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
甘露镇便民服务中医保窗口;
泽泉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1.江益镇:
咨询方式:0792-4396730
监督方式:0792-4396010
2.苏家垱乡:
咨询方式:19979264639
监督方式:15779268626
3.金湖乡
咨询方式:0792-4370561
监督方式:0792-4370566
4.茶山街道
咨询方式:0792-7727916
监督方式:0792-7727909
5.甘露镇
咨询方式:0792-4372355
监督方式:0792-4372118
6.泽泉乡
咨询方式:0792-2571189
监督方式:0792-4349110
十二、“码”上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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