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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确认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上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经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核实,由女方或者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经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原件1份
独生子女相片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预约:预约电话0792-4343796
2.申请:到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申请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出具予以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5.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6.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7.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现场作出予以许可;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当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8.制证发证: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六、收费信息
不收费
七、结果领取
面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终身有效。
八、办理时间
夏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即办。办理进程查询电话:0792-4343796
十、办理地点
共青城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2-4343796
监督方式:0792-4357656
十二、“码”上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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