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共青城市居民一生事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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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置业】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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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0号))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二款:”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报告原备案单位。”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

【不予批准的条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四、办理材料

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原件1分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复印件1份

3.管理规约 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业主联名到所在社区申请

2.受理:社区受理

3.审查:社区审查

4.决定:大会表决决议

5.制证发证:无

6.办理结果:业主大会决定

六、收费信息

不收费

七、结果领取

业主大会决定,无需制证。

八、办理时间(工作时间)

夏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十、办理地点

申请人所在社区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住建局 0792-4318719

监督电话:物管办 0792-4318919

十二、“码”上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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