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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
二、设定依据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申请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四、办理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企业住所证明: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电话号码:0792-4391001,网络预约地址: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jjgqc.jxzwfww.gov.cn/。
2.申请:窗口提交。
3.受理:符合登记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4.审查:受理后在承诺的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5.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6.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7.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9.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10.实人认证:需要进行实人认证。
11.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现场或电话0792-4391001查询事项办理进程。可通过江西省工商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http://wsdj.jxaic.gov.cn/zxlogin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12.办理结果:颁发《营业执照》。
13.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时8:00-12:00,13:30-18:00;冬令时8:00-12:00,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共青城市新市民服务中心五号楼二楼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2-4391002、0792-4391003、0792-4391001
监督方式:0792-4379110
十二、“码”上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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