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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分公司设立登记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申请条件
1.分公司的名称符合国家规定;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办理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原件1份;
3.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2-4391001;网络预约地址http://jjgqc.jxzwfww.gov.cn/。
2.申请:窗口提交。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4.审查:受理后在承诺的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5.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6.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7.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9.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10.实人认证:需要进行实人认证。
11.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现场或电话0792-4391001查询事项办理进程,或通过江西省工商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http://wsdj.jxaic.gov.cn/zxlogin)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12.办理结果:颁发《营业执照》。
13.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快递送达
八、办理时间
夏令时8:00-12:00,13:30-18:00;冬令时8:00-12:00,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共青城市新市民服务中心五号楼二楼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2-4391002、0792-4391003、0792-4391001
监督方式:0792-4379110
十二、“码”上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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