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办事服务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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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育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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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县级教育教学突出贡献奖

受理范围

学校或个人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25、26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教育教学突出贡献奖考核表

2.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

3.工作量证明

4.教学成绩证明

5.教学研究成果材料

6.培养教师资料

7.示范教学证明

8.工作态度评价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校车使用许可

受理范围

学校

法律依据

《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第8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有关证明

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给付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意见》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

3.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4.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

5.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

6. 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

7.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

8.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例如:单亲家庭学生、家中有残疾的亲人的学生、家中突发重大事故的学生等等)

注意:还有一些学生可能是比较特殊的贫困,各园视情况自行决定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2.申请表

3.低保证

4.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国家助学金给付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

3.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4.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

5.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

6. 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

7.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

8.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例如:单亲家庭学生、家中有残疾的亲人的学生、家中突发重大事故的学生等等)

注意:还有一些学生可能是比较特殊的贫困,各园视情况自行决定

所需材料

1. 申请表

2. 《低保证》

3. 申请人户籍所在底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

受理范围

单位或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46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申请表

2. 身份证

3. 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材料以及相关合格证明

4. 体育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5. 体育场所委托、转包或承包的协议书、合同书

6. 临时占用期满的恢复原状时间及措施

7.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的书面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财政办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给付》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

3.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4.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

5.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

6. 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

7.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

8.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例如:单亲家庭学生、家中有残疾的亲人的学生、家中突发重大事故的学生等等)

注意:还有一些学生可能是比较特殊的贫困,各园视情况自行决定

所需材料

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 身份证

3. 《全日制高校录取通知书》

4. 《学生证》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教育事业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

受理范围

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31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申请表》

2. 《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先进个人申请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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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给付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

3.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4.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

5.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

6. 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

7.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

8.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例如:单亲家庭学生、家中有残疾的亲人的学生、家中突发重大事故的学生等等)

注意:还有一些学生可能是比较特殊的贫困,各园视情况自行决定【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制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3. 《贫困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评估

受理范围

学校

法律依据

《江西省中小学师德师风师范学校评估标准试行》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申报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受理范围

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80号令)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申报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金给付

受理范围

法人

法律依据

《普通高校经济家庭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时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

3.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4.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

5.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

6. 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

7.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

8.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例如:单亲家庭学生、家中有残疾的亲人的学生、家中突发重大事故的学生等等)

注意:还有一些学生可能是比较特殊的贫困,各园视情况自行决定【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低保证》

3.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4.高校录取通知书

5.居民身份证与户口本

6.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回执单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受理范围

教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奖励第33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全县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 《全县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 《全县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于残疾人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受理范围

单位或个人

法律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四十九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全县残疾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 《全县残疾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受理范围

教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奖励第33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变更请示

2.董(理)事会的决议

3.提交适应变更内容的设施、师资、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6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全县性体育竞赛批准登记

受理范围

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奖励第33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全县性体育竞赛批准申请表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补助资金给付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

3.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4.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

5.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

6. 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

7.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

8.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例如:单亲家庭学生、家中有残疾的亲人的学生、家中突发重大事故的学生等等)

注意:还有一些学生可能是比较特殊的贫困,各园视情况自行决定【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户口本

2.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3.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4. 《低保证》

5.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受理范围

单位或个人

法律依据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26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全县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 《全县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招生考试加分确认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赣招委字[2020]1号第45、46、47、48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户口本

2. 身份证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基础教育教育机构停课报批及备案

受理范围

学校

法律依据

《关于基础教育教育机构停课的通知》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停课备案申请》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给付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申请表

2. 《低保证》

3. 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8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核准(含制定和修改)

受理范围

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第14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申请表

2. 低保证

3.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4. 高校录取通知书

5.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本

6. 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回执单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3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推荐表

2. 典型事迹纸质稿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全县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

受理范围

教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奖励第33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推荐表

2. 典型事迹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县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的认定

受理范围

单位或个人

法律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第二条,《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第四部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县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认定申请》

2. 预算清单

3. 施工合同

4. 结算清单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中小学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变更和终止的备案

受理范围

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7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学校/机构设置、变更和终止的报告》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受理范围

单位或个人

法律依据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17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全县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 《全县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县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比

受理范围

学校或个人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25、26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上一年度教育教学获奖证书或教育教学获奖通报

2. 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县(市、区)幼儿园等级评定

受理范围

幼儿园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等级示范幼儿园申报表》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受理范围

学生

法律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31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申请变更事项的申请报告; 2.学校董(理)事会会议的签名决议; 3.提交申请变更事项的材料真实、齐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所需材料

1. 推荐申请表

2. 典型事迹纸质稿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现场勘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6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预约咨询

0792—4391077

投诉电话

0792—4391110

办理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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