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 文件编号: 共府办发〔2022〕7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1814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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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局(室):

《共青城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9日

共青城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创新江西”决策部署,打造“创新江西”示范区,根据《共青城市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有力推进我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九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全年落实“创新江西”战略部署,在科技创新上当先锋、挑大梁,切实扭转我市科技型企业数量不多的局面,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为牵引、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为重点、以独角兽、瞪羚企业为突破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增强全市创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到2024年,培育申报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达到8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20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到150家以上。

三、重点行动

(一)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对入库的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和政策宣传,指导企业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自主评价工作,做到“应评尽评”,对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落实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在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方面对培育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分批次开展培育。遴选一批基本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储备入库一批、培育成熟一批、申报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

(三)建立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库。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培育库,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5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培育工程。推荐科技型企业评选省级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和瞪羚(潜在)企业认定。

(四)进一步完善基层科技人才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行为,明确科技统计人员职责,切实提高科技统计工作质量,推进全市科技统计工作深入开展,建立科技统计人才库,对积极配合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梯次培育工作的企业科技统计人员每年给予不超过600元工作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我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梯次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高新区科创局、市税务局分管同志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强化制度保障

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专题调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对接跟进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情况。

(三)强化作风保障

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服务,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全力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为共青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五、其他事项

如有最新科技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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