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工作动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1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20-156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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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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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各设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

为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推动我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委决定开展全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信委

                                             2017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突破制造业关键重点领域,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推动我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先进,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的企业。

第三条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工信委) 负责全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评审和认定。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负责本地企业的初审和推荐上报,并协助省工信委对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遵循自愿、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培育企业)。

第六条申请示范企业的条件为:

(一)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42%以上。

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二)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

(三)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高于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乃至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五)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六)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七)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八)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值。

(九)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近三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

(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国家实施市场

准入管理的产品,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七条申请培育企业的条件为:

(一)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

(二)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20位。

(三)生产技术、工艺先进,产品质量高。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五)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六)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七)企业重视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八)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值。

(九)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近三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

(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健全的

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国家实施市

场准入管理的产品,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申报企业须通过所在县(市、区)工信委(局)向设区市工信委提出申请(省直管县、市除外),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1);

(二)培育发展方案(申请培育企业时适用)(详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适用)复印件;

(四)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相关证明材料(可由行业协会或相关的中介机构提供);

(五)近3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单个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R&D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申报表格中的财务指标;

(七)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设区市工信委和省直管县(市)工信委(局)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上报文件和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省工信委。

第十条  省工信委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企业名单,并在省工信委网站公示。

第十一条省工信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江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江西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二条省工信委对两类企业实行奖励和管理。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称号:

(一)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二)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三)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第十四条因第十三条第(一)项原因被撤销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称号的,企业在三年内不得申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省工信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类别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申请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为企业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法人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或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申请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各个表项。企业填写主营产品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填写主营产品是新产品,应做标注。

四、申请企业须根据《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确定的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主要条件,在申请书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填报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材料自行扫描附上。

五、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申请企业必须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申请书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

六、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企业类型

□国有      □合资      □民营     □其他


基本情况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上年末资产总额



上年末职工人数


上年资产负债率



主营产品情况(按销售收入大小排序,最多2个)

产品名称

主要用途

近三年来年产品销售收入与主营业务收之比

从事该产品领域的时间

近3年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及排名

当年产品销量






——

——

——










经济效益

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近3年利润增长率

%,  %,  %

上年主营业务成本

万元


近3年主营产品出口额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  %,  %

上年利润

万元


持续研发能力

近3年企业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  %,  %

截至申请时间企业办R&D机构数量



截至申请时间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及占知识产权数量的比重

个      %

截至上年末R&D人员占企业全部职工的比重

%


拥有有效专利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产品质量     

近3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



近3年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近3年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



其他

银行信用等级



企业详细情况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涵盖企业所从事的细分领域,专注细分领域时间,企业在从事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团队,法人治理结构等。

二、企业主营产品情况,包括:产品在相关产业链中的位置及地位,近3年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及与之对比情况,产品关键性能指标、能耗指标及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产品主要加工工艺、技术及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领域国际国内相关技术、工艺等标准的制定情况。

三、企业研发创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及激励机制,研发创新带头人及创新团队情况,创新人才培养情况等。

四、企业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品牌培育相关制度、产品质量保障相关制度,知识产权保障制度,企业生产安全保障相关制度,应对各类风险机制等。

(此项可另附页)


真实性

承  诺

本表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并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实物核实,愿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日 期: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日 期:


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适用)

2.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单个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R&D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申报表格中的财务指标;

3.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相关证明材料及近3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企业认为须提供的材料。


附件2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企业名称(章)

编制时间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月印制

编制说明

一、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应编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发展方案,填报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方案编制提纲中的内容。

二、申请企业可参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主要条件,制定未来3-5年培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计划和措施。

三、申请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和计划,措施得当,切实可行,避免目标任务定的过高过空。

四、已制定未来3-5年发展战略规划的申请企业,可将有关材料一并附上,电子版的材料自行扫描附上。

五、提交材料包括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申请企业必须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六、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编制提纲)

一、目标任务

(一)企业未来3-5年发展的战略思路

(二)总体目标

(企业总体目标应包括经营目标,如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年平均增长率等方面目标;细分领域主营产品发展目标,如产品市场占有率及排名、主营产品出口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产品质量目标、产品关键性能指标水平、产品能耗目标等方面目标;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目标,如开发新产品数量、企业掌握的关键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研发投入等方面目标,目标应可量化可考核)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进度

(企业根据战略思路和总体目标,分析现状与目标间的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每项任务应有相应的时间节点,任务可包括强化单项冠军发展战略、提高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国际品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具体计划

(结合目标任务,提出详细工作计划、步骤及路径等,如企业完成目标任务必须实施的项目计划,投融资计划,人才培养计划,产学研项目合作计划,创新激励机制建设等)

三、措施

(申请企业要围绕目标任务和具体计划安排,提出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实施、资金投入、人力资源、评价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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