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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上市挂牌优惠政策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共青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3.设定依据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意见的通知》(共府办发〔2018〕64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共青城市,且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可申报上市挂牌补贴政策。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有:
5.1对前三家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首发上市的企业,市政府额外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如为九江市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前三名,可同时享受九江市本级追加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补。
5.2对前三家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市政府分别额外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6.办理程序
金融管理股受理(牵头科室统一受理)——分流转办(转责任科室承办)——办结(牵头科室统一反馈)。
7.申报材料
7.1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完成股改、向省证监局报辅导备案并验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并受理、完成股票发行上市四个阶段进行奖补。各阶段分别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及与券商等中介机构协议复印件3份、辅导备案申报材料复印件3份及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函复印件3份、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复印件3份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3份、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复印件3份。
7.2对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借壳”上市、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共青城市的企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与券商等中介机构协议复印件3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证明文件复印件3份或收购已上市公司并获得控制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3份或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复印件3份。
7.3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按完成股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材料并受理、完成挂牌三个阶段进行奖补,各阶段分别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及与券商等中介机构协议复印件3份、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材料复印件3份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理通知书复印件3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复印件3份。
7.4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后完成首次直接融资的, 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共青城市总额的1%给予奖励。企业需提供首次直接融资相关协议复印件3份。
7.5对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需企业提供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票复印件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收据原件1份。
8.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47062
10.2投诉电话:0792-4347002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楼金融管理股。
“春润行动”融资需求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中国工商银行共青城支行。
3.设定依据
3.1《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联合实施“春润行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通知》(赣工信企指字〔2020〕104号)。
3.2《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0〕2号)。
3.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6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4.1医药和医疗设备生产、医药流通、医疗防护物资、消杀用品等企业以及医疗科研单位。
4.2粮、油、肉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的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
4.3代表各级政府进行物资调配、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和投放储备物资的物资收储企业。
4.4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建设项目。
4.5有色、石化、建材、纺织、食品、家具、船舶等八大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4.6 VR、移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等新动能领域投资项目。
4.7工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文化旅游业等领域中小微实体企业。
4.8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发展载体及创新服务的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商。
5.优惠政策
5.1安排专项资金。专项安排不低于300亿元的信贷资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最终以工行江西省分行授信审批结果为准。
5.2提供优惠利率。对列入全国性名单内抗疫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BP。对其他复工复产重点建设项目、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工行政策内最优融资利率。
5.3开辟绿色通道。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资源配置,以企业需求为先,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融资服务效率。收到需求后,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开展对接,3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接初步结果。
5.4灵活设置条件。灵活设置贷款期限、增信方式,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高信用贷款比例。
5.5配备助企客户经理。对列入全国性名单内抗疫重点企业资金需求,实行信贷支持工作专项小组机制,配备助企客户经理,做到“每户到专人、户户必落实”,“随时报送、随时审批”提高专属服务和快速响应水平。
5.6加大普惠产品供给。推出“抗疫贷”“开工贷”“税务贷”等创新产品,结合工行“千名专家进小微”“万家小微成长计划”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融资+融智+融商”综合服务优势,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托工银e钱包、G-B-C三端联动等全线上模式,帮助企业解决薪酬发放难题。
5.7扶持受困企业持续经营。优先保障即将或已复工复产、正常经营工业企业的续贷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和生产服务业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通过续贷、展期、再融资及、宽限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做好融资接续安排,切实满足复工企业对资金的连续使用需求,解决企业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的还款问题。
6.办理程序
由各地工信部门将“春润行动”通知在官网发布,扩大宣传,组织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向当地工行分支机构报送融资需求申请表--尽职调查--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审批通过--贷款发放。
7.申报材料
工行信贷政策要求的申请资料。
8.承诺时限
收到需求后,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开展对接,3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接初步结果。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共青城支行:共青城市共青大道天湖郦都2幢103号 4355818。
财园信贷通贷款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江西银行九江共青城支行。
3.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园信贷通贷款纳入融资担保体系操作细则>的通知》(赣财建〔2020〕6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4.1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4.2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企业、法人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3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
4.4上年度已缴纳税收总额达5万元以上(按国家政策享受免税或税收优惠的除外);
4.5单个企业仅接受一家银行的财园信贷通贷款。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有:小微企业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中型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6.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尽职调查、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审批通过、贷款发放。
7.申报材料
园区推荐函、授信材料、财园通审批表。
8.承诺时限
1个月。(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91163。
10.2投诉电话:0792-4391187。
10.3办理地址:线下办理地址窗口为江西银行共青城支行:共青城市共青大道老汽车站西侧2栋4-10。
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江西银行九江共青城支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4.1政策适用范围
4.1.1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
4.1.2关于普惠小微贷款到期本金、应付利息支付安排,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4.1.3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4.2申报条件:
4.2.1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江西银行有到期贷款的企业;
4.2.2贷款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4.2.3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
4.2.4保持抵质押担保不变或提供有效替代担保。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审批通过。
7.申报材料
申请书、调查核查报告、明白书。
8.承诺时限
1个月。(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91163。
10.2投诉电话:0792-4391187。
10.3办理地址:线下办理地址窗口为江西银行共青城支行:共青城市共青大道老汽车站西侧2栋4-10。
银担复工贷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江西银行九江共青城支行。
3.设定依据
《关于与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银担复工贷”业务的通知》(江银字〔2020〕334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4.1申报条件:
4.1.1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有两个及以上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连续两年销售毛利润为正值或连续两年销售增长率为正值,近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均为正值;
4.1.2企业在江西银行系统授信评级BBB(含)以上;
4.1.3企业融资前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1.4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或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净利润达到1,000万元。
4.2政策标准:
4.2.1贷款方式
企业主要股东(公司占股比例20%以上(含))、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2.2贷款用途
仅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
4.2.3贷款期限
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含),可办理循环额度,可办理循环额度贷款,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含),在核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申请支用,单笔支用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循环额度有效期届满日起180天。
4.2.4贷款利率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享受江西银行战略客户定价优惠,根据客户贡献度,利率执行LPR加基点。
4.2.5担保方式
4.2.5.1可免抵押,并追加实际控制人担保,如为国有控股企业,可免除实际控股股东担保;
4.2.5.2可由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省融担”)开展合作。针对连续两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的映山红企业,由省融担提供担保,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含),我行将与省融担以2:8比例分担项目风险,省融担按照贷款金额的1%/年收取担保费。
4.2.6计息方式
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4.2.7还款方式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流动资金贷款,可以选取按月、按季还本或到期一次性还款等方式。循环贷款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有:单户贷款金额最高300万元(含),且不超过年增值税纳税申报收入的20%;在本行由省融担提供保证的授信业务金额加上本次所申请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0万元。
6.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审批通过。
7.申报材料
申请书、调查核查报告、明白书、承诺书。
8.承诺时限
1个月。(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91163。
10.2投诉电话:0792-4391187。
10.3办理地址:线下办理地址窗口为江西银行共青城支行:共青城市共青大道老汽车站西侧2栋4-10。
映山红助力贷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江西银行九江共青城支行。
3.设定依据
《江西银行“映山红助力贷”产品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江银规字〔2019〕123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4.1申报条件:
4.1.1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有两个及以上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连续两年销售毛利润为正值或连续两年销售增长率为正值,近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均为正值;
4.1.2企业在江西银行系统授信评级BBB(含)以上;
4.1.3企业融资前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1.4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或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净利润达到1,000万元。
4.2政策标准:
4.2.1贷款方式
企业主要股东(公司占股比例20%以上(含))、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2.2贷款用途
仅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
4.2.3贷款期限
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含),可办理循环额度,可办理循环额度贷款,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含),在核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申请支用,单笔支用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循环额度有效期届满日起180天。
4.2.4贷款利率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享受江西银行战略客户定价优惠,根据客户贡献度,利率执行LPR加基点。
4.2.5担保方式
4.2.5.1可免抵押,并追加实际控制人担保,如为国有控股企业,可免除实际控股股东担保;
4.2.5.2可由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省融担”)开展合作。针对连续两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的映山红企业,由省融担提供担保,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含),我行将与省融担以2:8比例分担项目风险,省融担按照贷款金额的1%/年收取担保费。
4.2.6计息方式
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4.2.7还款方式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流动资金贷款,可以选取按月、按季还本或到期一次性还款等方式。循环贷款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审批通过。
7.申报材料
江西银行业务申请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连续一年的缴税凭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上两年度年报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能反映企业现金或企业主日常现金流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存折或对账单等);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根据企业章程而定)同意借款决议书(原件);盖有企业公章的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原件);若属于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股权改制阶段及进入辅导备案阶段的企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与财务顾问公司(或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签订的服务协议;与券商签订的上市辅导协议;企业召集财务顾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改制文件,确定改制方案,召开创立大会,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江西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承诺时限
1个月。(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91163
10.2投诉电话:0792-4391187
10.3办理地址:线下办理地址窗口为江西银行共青城支行:共青城市共青大道老汽车站西侧2栋4-10。
个人人才贷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江西银行九江共青城支行。
3.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才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银发〔2017〕220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4.1申报条件:
4.1.1在江西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年满18周岁且低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4.1.2属于人才名单库范围内,即以下四类人才: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第三类: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
第四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且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员。
4.1.3在本行资信状况良好,原则上在有关金融机构无多次欠息记录,无90天以上信用卡欠款记录;
4.1.4借款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收入情况及员工身份证明(经营类客户除外);
4.1.5在本行开立借记卡或活期储蓄存款账户;
4.1.6与本行签订同意从其借记卡或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
4.1.7国家相关机关及部门核发的《江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卡》;
4.1.8贷款用途为个人经营的借款人,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应满足:
4.1.8.1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经办行所在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1.8.2获得合法生产、经营或销售许可(或授权),符合国家关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生产加工条件和用工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4.1.8.3具有2年以上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所从事的行业必须为国家或地方政府重点建设的行业;
4.1.8.4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明确的经营计划,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有资金不低于贷款用途总资金的30%。
4.1.9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4.2政策标准:
4.2.1贷款额度
4.2.1.1个人人才贷的贷款总额度按以下方式核定:
4.2.1.1.1经营类贷款:
4.2.1.1.1.1院士及国家级: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2.1.1.1.2省级: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4.2.1.1.1.3市级: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4.2.1.1.1.4县级: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4.2.1.1.2消费类贷款:
4.2.1.1.2.1院士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4.2.1.1.2.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4.2.1.1.2.3省级: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
4.2.1.1.2.4市级: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4.2.1.1.2.5县级: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4.2.1.2借款人申请人才贷,应向贷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同时向贷款人提供人才等级证明文件。
人才贷额度应考虑借款人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和对外担保情况,具体计算公式为:人才贷最终额度=人才贷测评金额-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金融机构信用类贷款余额-借款人夫妻双方对外担保余额/2。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尽职调查、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审批通过。
7.申报材料
个人人才贷业务申请表;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或婚姻状况声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合伙经营的证明;经营情况、借款原因、用途、还款来源的有关材料;《江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及其它人才等级证明文件(如有);资产负债财务情况资料;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承诺时限
1个月。(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91163。
10.2投诉电话:0792-4391187。
10.3办理地址:线下办理地址窗口为江西银行共青城支行:共青城市共青大道老汽车站西侧2栋4-10。
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3.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10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纳税企业。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地方相关金融机构。
7.申报材料
以办理业务所在金融机构为准。
8.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47062。
10.2投诉电话:0792-4347002。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楼金融管理股。
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3.设定依据
《中国银保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地方相关金融机构。
7.申报材料
以办理业务所在金融机构为准。
8.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47062。
10.2投诉电话:0792-4347002。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楼金融管理股。
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3.设定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5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企业。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地方相关金融机构。
7.申报材料
以办理业务所在金融机构为准。
8.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47062。
10.2投诉电话:0792-4347002。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楼金融管理股。
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3.设定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地方相关金融机构。
7.申报材料
以办理业务所在金融机构为准。
8.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47062。
10.2投诉电话:0792-4347002。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楼金融管理股。
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3.设定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8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产业链核心企业。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地方相关金融机构。
7.申报材料
以办理业务所在金融机构为准。
8.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47062。
10.2投诉电话:0792-4347002。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楼金融管理股。
支持市场保供、商务发展专项工作政策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
3.设定依据
3.1《江西省商务厅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疫期间金融支持市场保供、商务发展工作的紧急通知》。
3.2《商务部关于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4.申报条件或标准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客户提交材料-银行审批-办理担保手续(如有)-银行放款。
7.申报材料
7.1借款人主体资料,法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材料;
7.2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小微企业无报表可提供经审批认可的其他能佐证其经营情况的资料;
7.3相关生产、销售、经营资质;
7.4企业经营状况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7.4.1企业产销证明:近1年贸易或订单合同、经营收入流水等;
7.4.2交易账单复印件、存续期间的物业租赁或持有证明等;
7.4.3开票记录、纳税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租金支付记录、账务流水、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系统数据等;
7.4.4与上游或下游签订的涵盖本次生产或供货的购销合同、订货合同或发票等凭证。非常时期如无贸易合同或正式订单,借款人应出示表示双方达成合意的材料或证明提交经办人及有权审批人审核;
7.4.5提供预付款情况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8.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注:抵押类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58998。
10.2投诉电话:95316。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93号。
支小再贷款业务政策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
3.设定依据
3.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2020〕53号)。
3.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中小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20〕93号)。
3.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11号)。
3.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
3.5《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监注〔2020〕3号)。
3.6《江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赣中小领字〔2020〕1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客户提交材料-银行审批-办理担保手续(如有)-银行放款。
7.申报材料
7.1借款人主体资料,法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材料;
7.2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小微企业无报表可提供经审批认可的其他能佐证其经营情况的资料;
7.3相关生产、销售、经营资质;
7.4企业经营状况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7.4.1企业产销证明:近1年贸易或订单合同、经营收入流水等;
7.4.2交易账单复印件、存续期间的物业租赁或持有证明等;
7.4.3开票记录、纳税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租金支付记录、账务流水、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系统数据等;
7.4.4与上游或下游签订的涵盖本次生产或供货的购销合同、订货合同或发票等凭证。非常时期如无贸易合同或正式订单,借款人应出示表示双方达成合意的材料或证明提交经办人及有权审批人审核;
7.4.5提供预付款情况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8.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注:抵押类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58998。
10.2投诉电话:95316。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93号。
财园信贷通复工复产贷款政策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
3.设定依据
3.1《江西省财园信贷通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赣财经〔2018〕34号)。
3.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0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小微企业主。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客户提交材料-银行审批-办理担保手续(如有)-银行放款。
7.申报材料
7.1借款人主体资料,法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材料;
7.2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小微企业无报表可提供经审批认可的其他能佐证其经营情况的资料;
7.3相关生产、销售、经营资质;
7.4企业经营状况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7.4.1企业产销证明:近1年贸易或订单合同、经营收入流水等;
7.4.2交易账单复印件、存续期间的物业租赁或持有证明等;
7.4.3开票记录、纳税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租金支付记录、账务流水、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系统数据等;
7.4.4与上游或下游签订的涵盖本次生产或供货的购销合同、订货合同或发票等凭证。非常时期如无贸易合同或正式订单,借款人应出示表示双方达成合意的材料或证明提交经办人及有权审批人审核;
7.4.5提供预付款情况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8.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58998。
10.2投诉电话:95316。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93号。
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客户提交材料-银行审批-办理担保手续(如有)-银行放款。
7.申报材料
7.1客户提交的延期还本付息申请。
7.2关于申请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稳岗承诺书。
8.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58998
10.2投诉电话:95316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93号。
再就业小额贷款政策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
3.设定依据
3.1《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3.2《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
3.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进一步加强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8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客户提交材料-银行审批-办理担保手续(如有)-银行放款。
7.申报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常住城镇户口;(2)提供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相关营业执照、证明材料;(3)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
8.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注:抵押类7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58998。
10.2投诉电话:95316。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93号。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政策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小微企业主。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客户提交材料-银行审批-办理担保手续(如有)-银行放款。
7.申报材料
7.1主体材料,包含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7.2经营材料,包含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7.3财力证明,包含可选择房产、行驶证、银行流水、支付宝流水、微信流水、保单等,其中流水可接受由客户导出的电子版本。
8.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58998。
10.2投诉电话:95316。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93号。
抗疫再贷款政策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
3.设定依据
3.1《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3.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
3.3《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0〕2号)。
3.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76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客户提交材料-银行审批-办理担保手续(如有)-银行放款。
7.申报材料
(1) 借款人主体资料、股东同意借款决议等。 (2)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3)相关生产或销售资质。(4)企业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者近2年贸易合同、交易账单复印件。(5)抗疫期间采购合同或相关协议及生产计划、产品清单。(6)与上下游签订的涵盖本次生产或供货的购销合同、订货合同或发票等凭证。非 常时期如无贸易合同或正式订单,借款人应出示表示双方达成合意的材料或证明提 交经办人及有权审批人审核。(7)提供预付款情况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8.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注:抵押类5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58998。
10.2投诉电话:95316。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93号。
外债签约登记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国家外汇管理局九江市中心支局。
3.设定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 。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各金融机构自行规定。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外债签约登记:(1)企业在外债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对照申报条件,登陆数字外管(ASONE平台)注册账户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2)经办外汇局在线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合规性进行审核;(3)经办外汇局根据审核结果对申请企业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等。
7.申报材料
7.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基本情况,本次拟备案(登记)外债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要点,预计还款资金来源等)。
7.2外债合同正本和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对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正本及协议主要条款复印件、全球债券证书等材料,材料为外文的应另附主要内容中文译本。
7.3外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等材料。
7.4外商投资企业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通知书(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跨境融资管理模式选择的书面说明等材料。选择宏观审慎管理模式的,还应提供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
7.5经其他外债管理部门批准逐笔借用外债的,还应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7.6因疫情防控需要,超额度借用外债的情况说明
7.7其他事项请咨询经办金融机构
8.承诺时限
受理之日起20日内。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0792-8221262。
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人民银行。
3.设定依据
3.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91号)。
3.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010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有征信服务需求的企业(第一项不限行业、第二项限金融业)。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无。
7.申报材料
无。
8.承诺时限
即办。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德安县支行:0792-4337059。
发放专项再贷款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符合(财金〔2020〕5号)文要求的名单内企业的企业,可申报专项再贷款政策。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7.申报材料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8.承诺时限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37059。
10.2投诉电话:各银行投诉电话。
10.3办理地址:各银行营业网点。
加大货币信贷支持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共青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共青城市的企业,可申报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冠肺炎政策。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金融管理股受理(牵头科室统一受理)——分流转办(转责任科室承办)——办结(牵头科室统一反馈)。
7.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连续两年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未审计月度财务报表。
以上材料需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8.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47062。
10.2投诉电话:0792-4347002。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楼金融管理股。
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2020〕53号) 。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共青城市的企业,可申报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政策。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7.申报材料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8.承诺时限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37059。
10.2投诉电话:0792-4337059。
10.3办理地址:各银行营业网点。
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中小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中小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20〕93号) 。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共青城市的涉农、中小微企业,可申报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中小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政策。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7.申报材料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8.承诺时限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37059。
10.2投诉电话:0792-4337059。
10.3办理地址:各银行营业网点。
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共青城市的中小微企业,可申报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7.申报材料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8.承诺时限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37059。
10.2投诉电话:0792-4337059。
10.3办理地址:各银行营业网点。
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共青城市的中小微企业,可申报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7.申报材料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8.承诺时限
咨询各银行信贷部门。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37059。
10.2投诉电话:0792-4337059。
10.3办理地址:各银行营业网点。
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
3.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请咨询贷款所在银行。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德安县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办理。
7.申报材料
请咨询贷款所在银行。
8.承诺时限
受理之日起20日内。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0792-4337059。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疫情防控-即时贷”专属融资服务申报指南
1.范围
共青城市区域内企业。
2.主体
中国银行共青支行。
3.设定依据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行江西分行关于推出江西省“疫情防控稳定增长-即时贷”专属融资服务的通知》(赣发改办财金〔2020〕78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人民银行总行“全国性重点企业”和省发改委提供的有关江西省疫情防控物资审查供应企业名单内企业。
5.受理有效期
自2020年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6.办理程序
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对省发展改革委推荐的企业,承诺一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客户,对于符合国家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企业实际资金需求,实施三个即时(即时上报、即时审查、即时放款),给予优先支持。
7.申报材料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身份证件、公司章程;(2)经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运负责人)的简介;(4)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简介,(5)相关采购合同等。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我行审查外,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仅需提供一式一份。
8.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
9.收费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按照最优惠利率执行,企业无需承担任何手续费。
10.联系方式
10.1咨询电话:0792-4358969。
10.2投诉电话:0792-4358699。
10.3办理地址:共青城南湖大道17号(中国银行共青支行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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