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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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云解读丨⑱共青城市“青年优选”大学生实习计划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扩大 “九江20条” “共青15条” 人才政策覆盖面、知晓率,让政策惠及更多人才,现特开设 “人才政策云解读” 专栏。为大家呈上详尽的政策使用指南,助力各类人才精准把握政策要点,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一、实习单位
二、实习时间
三、报名条件
政治过硬、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能力素养和心理素质; 属于毕业年级的本地高校大学生或共青籍在外就读大学生; 到岗后能保证每周至少工作四个工作日; 符合实习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推进步骤
岗位募集(每年4月20日前)。共青团共青城市委通过“共青城发布”“共青城共青团”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发布岗位征集,相关单位、企业可将岗位需求通过电子邮箱、赣政通等形式反馈至团市委综合工作部。 报名初选(每年5月10日前)。共青团共青城市委通过“共青城发布”“共青城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公告及实习岗位表,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将报名表交高校团委审核确认。高校团委审核后将报名表及汇总表报送至团市委。 考试聘用(每年6月15日前)。共青团共青城市委根据报名信息,统一组织时事政治、行政能力考试。根据考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岗位需求等进行择优聘用。 审核定岗(每年6月25日前)。共青团共青城市委根据考试情况并结合具体实际进行岗位分配并发布公告。 报到上岗(每年7月5日前)。根据岗位分配情况,实习单位主动与实习生联系对接,确定到岗时间,实习生最晚须在当年的7月5日前到实习单位报到。
五、补贴标准和保障
每各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并为实习生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和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实习生进行指导。 各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办理实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各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结合实际情况为实习生发放不低于1740元/月的实习补贴。 各实习单位在实习生实习结束后,为其出具实习证明和表现评价意见。 完成为期12个月的实习期并综合表现优异的实习生,经实习单位与共青团共青城市委联合考核优秀后,在参加“共青城市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考试时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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