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6-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0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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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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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相关执法活动。

(三)负责市容市貌、指导考核全市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专项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场地成设施使用权。

(五)负责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

(六)负责城区经营性和公益性临时占道管理。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开挖、工

程余土渣土清运、调剂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开挖、工程余土渣土清运、调剂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和废弃物)处置管理。

(八)负责城市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建筑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对已确认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九)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美化和园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市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城市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的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十一)负责和督导城区灯饰亮化、灯饰保洁和建筑物的美化刷新等相关事项的管理工作。

(十二)查处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检查落实“门前五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十三)负责对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指导性工作,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检查督导。

(十四)行使市容、园林、市政等相关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为: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

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停车处罚方面的职责分工。两部门建立停车处罚联合执法机制,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信息录入交警违章查询系统。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以边街小巷整治为契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的要求,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切实维护基层百姓的切身利益,缓解城市管理人员与早餐经营商贩和城郊自产自销农户的矛盾。同时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交通和出租车、三轮车等行业管理,破解城市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二)规范广告管理

充分把握城市广告管理主动权,将城市街道、标志性建筑、文体设施、公园、公交站牌、城内广告等的冠名权,重大活动的广告发布权、赞助权实行公开招标或拍卖,科学利用公共资源。积极引导商户、群众自觉在公益栏内张贴广告。严格广告审批程序,强化广告巡查监督治理,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横幅、标语和陈旧破损、字迹模糊的户外广告牌。

(三)加强城区保洁力度、市政道路管护、园林绿化管养。

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重点抓好农贸市场、商贸市场以及城郊结合部,实行专门管理,强化监督,净化城市环境。

三、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实有人数18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13人,同岗同酬15人;退休人员2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计为5217.0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为620.4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2%;专项收入4580.2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7.7%;上年财政拨款结转16.3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支出总额为5217.0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0.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4.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7万元、资本性支出1.96万元;项目支出4596.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1万元、资本性支出306.86万元、对企业补助1560万元,其他支出371.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0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7%,具体支出情况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1%;行政单位医疗48.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9%;行政运行491.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9.4%;城管执法4524.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8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5.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4%;住房公积金26.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0.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46.22 万元,比2019年增加11.32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因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安排535.76万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的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8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资金4010.09万元。

  (九)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城乡社区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相关附件: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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