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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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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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相关执法活动。

(三)负责市容市貌、指导考核全市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专项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场地或设施使用权。

(五)负责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

(六)负责城区经营性和公益性临时占道管理。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开挖、工程余土渣土清运、调剂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开挖、工程余土渣土清运、调剂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和废弃物)处置管理。

(八)负责城市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建筑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对已确认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九)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美化和园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市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城市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的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十一)负责和督导城区灯饰亮化、灯饰保洁和建筑物的美化刷新等相关事项的管理工作。

(十二)查处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检查落实“门前五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十三)负责对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指导性工作,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检查督导。

(十四)行使市容、园林、市政等相关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为: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停车处罚方面的职责分工。两部门建立停车处罚联合执法机制,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信息录入交警违章查询系统。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实有人数160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12人,同岗同酬10人;征地工60人;聘用人员66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70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9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98万,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7.55万元和项目支出增加190.4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其他收入 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此项收入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减少)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70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98万元,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7.55万元和项目支出增加190.43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8.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项目支出8008.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9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984.59万元,对企业补助3480.1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713.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7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5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2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2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9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0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3.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39万元;资本性支出984.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1.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36万元;对企业补助3480.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713.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5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07.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9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7.55万元和项目支出增加190.4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7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8.49%;教育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5%;卫生健康支出22.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27%;住房保障支出25.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29%。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8.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0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4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58万元,资本性支出984.5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0。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及下属1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84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安排3484.93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采购预算项目资金减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80.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6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6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资金8507.36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1个。

2025-二类-代列-环卫市场化

(一)立项背景及依据

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城市管理局《关于提请研究2025年城乡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的请示》。由城管管理局牵头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制定考核制度,确保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乡环境整体提升,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项目范围

  1. 城区范围:主城区、高新区、南湖新城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绿化带、公厕、开放式小区(双方协商确定)、垃圾中转站。
  2. 乡镇范围:甘露镇、金湖乡、江益镇、苏家垱乡、泽泉乡和农垦集团辖区内主要街道、县道、乡道、村道(不含国道、省道和机耕道)

上述范围不包括的区域:个人(个体)、集体、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私有空间;个人(个体)、集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等内部区域。

服务内容

  1. 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市政道路、市政公共设施、开放式小区保洁;大件垃圾、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一体化项目管理服务。
  2. 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公厕的日常保洁和管理。
  3. 负责服务城区范围街道两侧垃圾桶更换、清洗及清运。
  4. 负责服务范围内所有垃圾压缩中转站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
  5. 负责完成各项检查和突击性环卫工作任务,以及政府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
  6. 配合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7. 负责各乡镇主要街道、县道、乡道、村道的道路保洁及辖区范围内垃圾清运保洁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开展垃圾分类与宣传。

(三)预算资金来源及构成

会议明确,共青城市2025年城乡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每年费用约为3480.1万元,最终价格以采购招标价格为准。

(四)组织管理

该项目由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监督与管理,由共青金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执行。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下达指令性工作计划。对环卫市场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按月对金牌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同时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绩效目标与指标

环卫市场化项目的实施,主要绩效目标是为进一步完善共青城市环卫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共青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打造“整洁、干净、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由专业的服务公司进行日常保洁管理,可以提高环卫工作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具体绩效指标可体现在环卫市场化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实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6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68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共青城市XX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应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训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九)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性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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