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4-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1300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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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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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中心、大队):

现将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大队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优化随机抽查方案,提高检查效果,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容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抽查工作,局属各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抽查事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坚持依法行政

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公正高效。严格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工作机制,杜绝人为干扰,确保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

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化手段,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

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工作纪律

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2429



附件:共青城市城市管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监管事项主项

监管事项子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检查时间

实施主体

1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企业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5%

4次/年

5月—10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对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网的监管

对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10%

2次/年

5月—10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地用地使用性质审批监管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地用地使用性质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地用地使用性质的行政检查

20%

1次/年

5月—10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

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的监管

对迁移古树名木的行政检查

企业

对迁移古树名木的行政检查

20%

1次/年

5月—10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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