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共分类办函〔2023〕 4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6448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转发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共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标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参照执行。
共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标准
一、投放准确度(40 分)
分类投放应符合住建部 2019 年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和《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指南》的规定。居住小区、集中供餐的企事业单位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企事业单位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或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一)可回收物(10 分)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一般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常见的包括书籍、纸箱、饮料瓶、金属工具、玻璃杯、衣物等。
每发现一件可回收物错误投放的,扣 0.5 分。
(二)厨余垃圾(10 分)
厨余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常见的包括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鸡骨、鱼刺等。
每发现一件厨余垃圾错误投放的,扣 0.5 分。
(三)有害垃圾(10 分)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常见的包括废灯管、废油漆、杀虫剂、废弃化妆品、过期药品、废电池、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等。
每发现一件有害垃圾错误投放的,扣 1 分。
(四)其他垃圾(10 分)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常见的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瓷器碎片、动物排泄物、一次性用品等。
每发现一件其他垃圾错误投放的,扣 0.5 分。
二、投放点(30 分)
(一)投放点周围台面、路面无堆积物和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无砖头瓦块浮土、无污泥污水积尘、无人畜粪便呕吐物,无吊挂垃圾、悬挂废弃物。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5 分。
(二)分类桶干净整洁,无溢满、无油污、无异味。保持套袋、盖盖。分类标志应符合住建部 2019 年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和《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指南》的规定。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5 分。
(三)投放点应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等,做到无苍蝇、老鼠、蟑螂、蚊子等。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5 分。
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30 分)
(一)生活垃圾运输全程需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保持整洁、完好,车辆车牌号码、所属公司、车身标识、编号等基本信息清晰完整。
(二)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车辆密闭构建的完好性,及时更换密封条,确保车辆完好。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应配有渗滤液收集装置,无洒漏污水和渗滤液现象。
(三)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车身和车轮干净、整洁,无吊挂、脏污等现象。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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