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6-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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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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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周边环境直接关系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关系着社会和谐全局。近年来,我市校园周边尤其是城区学校附近聚集着数量众多的流动食品摊点,这些流动摊点卫生状况堪忧,占道经营,污染学校周边环境,危及师生安全。为切实强化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消除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我局将依据《九江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关于对食品摊贩的管理规定,发挥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的作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由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市城区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我局督促、指导食品摊贩备案规范经营,并悬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并宣讲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第三,采取错时巡查与设置高峰岗定点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学生上学和放学商贩占道易出现的时段,实现定人、定岗、定时间,依法取缔流动摊点,清理占道经营行为,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第四,发挥智慧城管优势,与人力监管形成互补。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业户,充分利用“智慧监管”优势,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电子监管巡查,实时对经营业户进行动态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核实,情节轻微的,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进行验收;存在违法行为的,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确定违法事实后,依法立案查处。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共青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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