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5-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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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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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花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力度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单位、社区宣传栏、LED大屏幕,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收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号召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倡导节能环保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大力提高公众的绿色消费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垃圾分类意识;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将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的知识作为学生课外培训及实践活动的内容,全面普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知识;加大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和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广泛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运行

一是要求全体环卫工作人员做到保洁范围点线结合、全方位覆盖。对各路段及公共区域的巡回保洁,加强设施设备的冲洗工作,更换破旧垃圾桶,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卫生质量。加强保洁巡查清洁频次,提高保洁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努力改善共青城市的卫生环境。完善前端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督促金牌市政在城乡主次干道配备足够的四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桶同时督促街道对社区的分类施设进行摸排,对缺少四分类垃圾桶的社区进行登记,后续陆续配足四分类桶;

二是对居民的分类投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宣传劝导居民分类投放的督导,进一步引导、监督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并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性,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劝阻居民不当的垃圾分类行为,培养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三是优化末端收运处理体系,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必要分类、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日产日清”要求,不断加强垃圾投放与收集管理。根据本地实际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管理制度,明确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非物业管理的居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城市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与收集管理责任,规定投放地点和收集时间,每天收集次数不少于两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输至南湖新城垃圾中转站,其他垃圾进行压缩后转运至九江光大焚烧发电进行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进入厨余垃圾处理站进行资源再利用。

三、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有效分类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以来,各大传统媒体也好、自媒体也好,都在传播关于垃圾分类的理念与知识,执法大队正逐步从“宣传引导”转向“严格执法”,执法大队着重加强对垃圾分类情况的经常性定期巡查检查,督促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对乱投放、乱抛洒垃圾,依照《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予以处罚。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执法力度。通过小执法,既可以达到大教育的目的,更彰显法律的威严,对违法的个人和单位起到警戒作用,从而推动垃圾分类的正常进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打造网格化管理

将城区进行网格化划分,按照网格化任务区域进行保洁作业,并实时上报作业数据,实现实时掌控工作轨迹追踪等,提升人员管理效率,使环卫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二)规范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结合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认真履行收集、运输与处置的责任,配置相应数量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并合理规划收运线路,并保持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密闭及设施设备的干净整洁,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撒漏,确保收运系统与终端处置系统有效衔接。

(三)计划建设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共青城市计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选择合适位置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计划新建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180吨/日处理能力)、垂直式垃圾压缩站1座(100吨/日处理能力)、水平式垃圾压缩站1座(200吨/日处理能力)、垃圾分拣中心1处(20000吨/年分拣能力)、建筑垃圾处理厂(450吨/日处理能力)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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