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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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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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共青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 共青城市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4楼,电话:0792-4513666,邮编:33202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政府网站信息管理,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持续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拓广延深。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流程规范,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概况信息、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和公告公示等情况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畅通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原则,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紧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准确、规范,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共青城市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专栏,通过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相关业务文件、数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严格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8

0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范围、信息量、时效性、系统性等还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有待加强,需要加快专业化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将将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持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不断丰富解读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加大对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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