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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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茶山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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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茶山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茶山街道党政办,联系电话:77279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茶山街道办事处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利民”为原则,持续强化执政为民理念,围绕服务优化、效能提升目标,不断拓展政务服务功能、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街道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及办事程序等事项,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法通过共青城市政务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中注重聚焦强功能、补短板、优服务、惠民生、促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共青城市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42条,包括政策文件5条、规划计划2条、土地利用管理1条、农业农村1条、农田水利1条、筹资筹劳1条、人口计生1条、社会救助9条、机关职能2条、乡村振兴1条、履职依据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领导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条,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与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与管理的专人专责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常态化更新与维护机制,确保各类动态信息得以及时、准确调整与发布。经梳理,2023年度我街道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线上主渠道建设,依托共青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持续优化茶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与更新,确保线上公开内容规范、准确、及时。

二是用好街道实体服务窗口,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的即时传播功能。使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能够便捷、直观地获取最新动态,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与便利度。

三是夯实基层公开阵地,规范设置并统一管理各社区政务信息公开栏。定期更新政策法规、工作进展及便民事项等内容,形成稳固的线下公开网络,保障群众在居住地就近、及时知晓政府信息,实现政务公开向基层末梢有效延伸。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分工。做好由分管领导审核,政务公开信息员收集,具体部门报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原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考核制度,对照上级整改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在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对不能及时提供信息的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部门的内容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公开内容过度简单化,对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热点轻描淡写,没有把群众应当了解、最想了解的东西公开。针对以上不足,我办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扩大政务公开信息覆盖范围。优先选取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内容,细化公开信息内容,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及时发布信息。对社会热点、重大事件积极回应,及时发布后续动态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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