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2-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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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茶山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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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茶山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茶山街道党政办,联系电话:77279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茶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规范服务行为、畅通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反映本机关机构职能与办事程序,以及其他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通过共青城市政务门户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围绕强功能、补短板、优服务、惠民生、促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共青城市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8条,包括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2条、土地利用管理1条、农业农村1条、农田水利1条、筹资筹劳1条、人口计生1条、社会救助1条、机关职能1条、乡村振兴1条、履职依据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条,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上级有关会议规定,严格执行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要规范、信息公开有质量、政务服务有效率。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落实专人专责,夯实发布基础。明确设立信息管理专职岗位,实行“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专人维护”的全流程责任制,确保信息发布各环节责任到人、标准统一

二是强化动态更新,保障信息时效。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常态化梳理与即时更新机制,对涉及民生服务、政策调整、工作进展等动态类信息,实行定期核验与及时修订,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服务力。经梳理,2024年我街道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建立定期巡查与动态监测相结合的自我检查机制,重点排查并杜绝栏目空白、更新滞后、内容不全等问题,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保障公开平台持续规范运行。

二是严格强化责任追究与问责。健全责任倒查与问责机制,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准确、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以问责促履责,切实维护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社区初步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公开内容过度简单化,民生政策解读不够全面。针对以上不足,我办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与深度。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细化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避免信息过度简化。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深入解读民生政策,确保解读内容准确、全面,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如图文结合,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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