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经信息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1-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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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季度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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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1-12月份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12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 376305万元,同比增收100235万元,增长36.31%,占年初预算(303674万元)的123.92%,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 90.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76965万元,同比增加27043万元,增长18.04%,占年初预算的107.31%,税比80.12%;上划中央“四税”(增值税、消费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完成 65217万元,同比增长71.31%,占年初预算的 155.74%;上划中央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完成111054万元,同比增长49.36%,占年初预算的 135.78%;上划省级税收收入23068万元,同比增长68.10%,占年初预算的 152.81%。     

1、财政总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

(1)税务部门完成341116万元,同比增长39.24%;占年初预算的124.64%。

(2)财政及其他部门完成35189万元,同比增长13.22%,占年初预算的117.30%。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12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6965万元,同比增长18.04%,占年初预算的107.31%,其中:

(1)税收收入完成情况。1-12月份,各项税收收入完成141776万元,同比增长19.30%,占年初预算105.09%。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税收收入11383万元,同比减少15.65%,占年初预算的76.68%;改征增值税完成45575万元,同比增长119.50%,占年初预算的217.33%;企业所得税11373万元,同比增长33.45%,占年初预算121.32%;个人所得税47856万元,同比增长53.71%,占年初预算的122.97%;城市维护建设税8971万元,同比增长74.50%,占年初预算的 158.64%;房产税2578万元,同比下降53.22%,占年初预算的 39.54%;印花税1660万元, 同比增长20.03%,占年初预算的109.21%;城镇土地使用税6939万元,同比下降26.31%,占年初预算的70.81%;土地增值税2281万元,同比下降78.06%,占年初预算的19.01%;车船税403万元,同比增长11.02%,占年初预算的100.75%;契税10298万元,同比增长2.81%,占年初预算的86.57%;环境保护税8万元,同比下降33.33%,占年初预算的57.14%;耕地占用税-7549万元,同比下降380.95%,占年初预算的-251.63%。

(2)非税收入完成情况。1-12月各项非税收入完成35189万元,同比增长13.22%,占年初预算的 117.30%。其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575万元,同比下降21.88%,占年初预算的78.2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736万元,同比增长36.43%,占年初预算的135.91%;行政性收费收入2135万元,同比下降45.67%,占年初预算的57.09%;罚没收入4682万元,同比增长35.08%,占年初预算的167.21%;专项收入3966万元,同比增长74.87%,占年初预算的 197.3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684万元,同比增长13.89%,占年初预算的118.76%。主要项目(功能科目分类)支出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68万元,同比增长12.66%,占年初预算的 101.94%。

2、国防支出706万元,同比增长165.41%,占年初预算的441.25%。

3、公共安全支出9495万元,同比增长10.82%,占年初预算的85.98%。

4、教育支出55544万元,同比增长32.59%,占年初预算的120.51%。                                

5、科学技术支出16356万元,同比增长17.73%,占年初预算的111.9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28万元,同比增长8.23%,占年初预算的122.9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20万元,同比增长16.38%,占年初预算的133.83%。

8、卫生健康支出22458万元,同比增长17.62%,占年初预算的 114.09%。

9、节能环保支出12491万元,同比增长14.48%,占年初预算的111.08%。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6919万元,同比下降0.64%,占年初预算的136.94%。

11、农林水支出22725万元,同比增长30.36%,占年初预算的125.45%。

12、交通运输支出1144万元,同比下降40.26%,占年初预算的57.4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73万元,同比下降13.00%,占年初预算的118.74%。

14、商业服务业支出968万元,同比下降50.71%,占年预算的98.47%。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64万元, 同比增长142.30%,占年初预算的72.36%。

16、住房保障支出12414万元,同比增长223.03%,占年初预算的131.21%。

17、粮食物资储备支出135万元,同比下降14.01%,占年初预算的28.42%。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89万元,同比增长207.67,占年初预算的122.77%。

19、债务付息支出6046万元,同比下降24.78%,占年初预算的98.20%。

20、其他支出226万元,同比下降71.75%,占年初预算的13.29%。

21、金融支出63万元,同比增长80.00%,占年初预算的105.00%。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2万元,同比增长126.09%,占年初预算的173.3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2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475万元,同比减少65117万元,同比下降37.00%,占预算数的62.92%。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05528万元,同比减少39.57%,占预算数的60.24%;彩票公益金收入117万元,同比减少84.06%,占年初预算29.25%。

1-12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8369万元,同比减少2519万元,同比下降1.25%,占年初预算的93.11%。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3675万元,同比减少142355万元,同比减少72.62%,占年初预算的31.6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3259万元,同比下降70.84%,占年初预算的31.3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万元,去年同期无发生额年初无预算;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00万元,去年同期无发生额年初无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万元,同比增长7.84%,占年初预算89.71%;农林水支出40万元,同比下降25.93%;其他支出126506万元,同比增加26365.69%,占年初预算 355.21%,主要是用于其他地方项目收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万元,同比下降37.74%,占年初预算103.13%;债务付息支出6846万元,同比增加89.64%,占年初预算 102.7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7万元,占年初预算195.71%;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417万元,去年同期无发生额年初无预算。

相关财政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6、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7、专项收入指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9、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1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包括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特种矿产品出售收入、专项储备物资销售收入、利息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1、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中央、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省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

12、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市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市县使用)等。

13、返还性收入指 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4、政府性基金收入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他基金收入。

1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具体包括以下几项:(1)土地出让总价款。是指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扣除财政部门已经划转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2)补缴的土地价款。是指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3)划拨土地收入。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4)其他土地出让金收入。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等。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规定自 2007年 1月 1日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支出全部通过基金预算予以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教育等支出。

1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和密切相关的支出,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13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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