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9-1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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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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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9-11-25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33120/2009-00028 发布机构 综合科 文件下载

  (一)具体办事程序:
  1、集中采购。各单位申报采购计划——审核采购项目(汇总采购计划5个工作日)——落实采购资金(采购活动前3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专户)——确定采购方式(2个工作日内)——委托采购中心实施采购活动(30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采购资金(2个工作日内)——付款(2个工作日内)。
  2、部门集中采购。各部门单位申报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资金(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实行部门集中采购(2个工作日内)——采购文书备案——审核支付采购资金(2个工作日内)——付款(2个工作日内)。
  3、分散采购。开发区印发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元)由单位自行采购。
  (二)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1、货物类采购时须提交共青开发区政府采购申请表及所申报货物的具体参数(型号规格)、资质方面的要求等;
  2、车辆采购时须提交:开发区管委会抄告单或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增购的批复报告;
  3、办理支付采购资金时须提交:付款审核单、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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