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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1.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主要职责,积极召开专题会议,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2020年以来,我局党组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工作3次。
3.建立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列入共青城市财政局2020年绩效目标,对“七五”普法考核验收、2020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财政法治培训等进行考核,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完善行政权责事项。全面梳理市财政局权力事项,对照票据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及投诉处理等12项行政权力清单扎实履行行政职权。
2.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稳定的政策扶持,支持企业生产升级和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发展。2020年,在疫情期间,为缓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我市为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性单位经营性资产租金55.06万元,为企业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2.75亿元,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帮企业渡过了难关。
(三)全面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1.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才能做出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我局法律顾问制度,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集中的领域实现全过程法律服务。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先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等专项清理。通过清理,我局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无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建设。开展资产财务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个、检查人员5人,抽取情况及抽取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提高财政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市逐步建立“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管理安全高效运行。从风险评估和控制办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控控制等方面对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做了指导性的规定。
2.督促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无一起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形发生。
3.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坚持将办理议提案作为财政部门接受监督、汇集民智、回应民生关切、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研究谋划,强化督导推进,切实将各项议提案办实办好。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方面有了很大成效,但是,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与社会主体意识的觉醒,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逐渐增多,也面临的一些问题,主要有: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较为薄弱,普法方式还较为单一,少数财政干部法治观念不强,保全证据意识不强等。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加强法治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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