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01-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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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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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生成日期 2016-01-04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G33120/2016-00037 发布机构 文件下载

 

共青城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共青城市财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西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5年度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月起,至201412月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共青城市财政局,邮编:332020,电话:0792-4342026)。
   

一、概述
    2015
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导区和昌九一体化建设发展战略,以建好先导区、率先奔小康为目标,紧扣转型升级总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履行财政工作职能,着力建立和完善现代财政管理机制,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继续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发展型、公共型、调控型、精细型和效能型财政,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完善领导机构。共青城市财政局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池明同志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城市电子政务实施方案》、《共青城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公开载体建设。认真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信息内容发生变化、变更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共青城市和九江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务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及新闻宣传、舆情、微博管理等工作培训班,并组建了新闻宣传报道小组和网评员队伍,提高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了61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公共服务、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8个目录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共青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栏目,以便群众查询。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全年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充实;

二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共青城市财政局

                             0一五年一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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