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4-03-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5703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生成日期 2014-03-14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G33120/2014-00031 发布机构
文件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3年度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共青城市财政局,邮编:332020,电话:0792-4342026)。

一、概述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市委一届五次会议精神,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导区”和昌九一体化建设发展战略,以“建好先导区、率先奔小康”为目标,积极履行财政工作职能,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继续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发展型、公共型、调控型、精细型和效能型”财政,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组织领导机构。共青城市财政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池明同志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城市电子政务实施方案》、《共青城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公开载体建设。认真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信息内容发生变化、变更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共青城市和九江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务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及新闻宣传、舆情、微博管理等工作培训班,并组建了新闻宣传报道小组和网评员队伍,提高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了89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公共服务、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8个目录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共青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栏目,以便群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全年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九江市财政局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二是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