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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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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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21年共青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共青城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财政,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共青城政务网站公开信息37条。

(一)切实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一是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及季度收支等情况,增强财政重要数据和重大项目信息透明度。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公开工作,多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公布共青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营造减税降费良好环境。四是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及时公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公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流程、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以及考务工作安排,确保考生合法权利。六是公开本年度承办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二)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审核数据机制,规范登记、办理、督办、审核、答复流程,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规范无误。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财政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二是修订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机制。

(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一是积极建设信息公开渠道,以官方网站为主要公开途径,楼内电子显示屏、报纸、展板等为辅助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宣传财政政策,传播财政之声。二是优化改版共青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栏目,做到栏目规范统一,便于社会公众查找信息。三是通过政府在线访谈,适时开展政策解读,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知晓率。

(五)加强监督保障力度。一是调整共青城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二是将网站建设、维护、安全纳入单位年初预算,保障网站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督促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我们为确保财政信息的及时公开,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连续性和透明化作为前提。在今后工作,我们始终如一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渠道,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回复、发布等一系列工作;三是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全面提高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继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和信息质量;五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我局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和细化信息公开类别,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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