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3-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2484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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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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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九江市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工业,强经济必须强工业”理念,大力实施新一轮工业强省战略,不断推进工业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共青城市(以下简称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主动适应产业招商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推动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有7章,31条。第一章主要阐述《意见》的适用范围。第二章主要说明了基础设施建设及租赁厂房政策扶持力度。第三章主要明确了生产经营方面的奖补优惠政策。第四章主要阐述了产业招商的政策补助。第五章主要阐述了科技创新企业的政策奖补措施。第六章主要表明了营商环境方面的服务内容。第七章主要补充说明了《意见》的相关要求。

三、执行标准

《意见》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投资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一般纳税人(不含房地产开发、库房仓储、矿产资源开发、特许经营性公共事业项目)。

四、惠民利民举措

大力实施新一轮工业强省战略,不断推进工业现代化,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五、后续工作考虑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发〔2019〕3号)文件自动废止,以此文件规定为准。我市制定出台的其他政策与本意见属同等类型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如遇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按照国家规定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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