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990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文字解读|《共青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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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贯彻落实《共青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工作,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共青城市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现对《共青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过修订《共青城市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灾害救助工作的领导,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

二、修订依据

2024年8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4〕35号),2024年8月22日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赣防减救委办〔2024〕28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风险形势和历史灾情等情况,抓紧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2024年12月17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九府办发〔2024〕37号)。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在“2 组织指挥体系”中将整个组织指挥体系由“市减灾委员会”修改为“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二)将原预案中的“3 灾害预警响应”修改为“3 灾害救助准备”。(三)在“5 市(县)级应急响应”中在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上进行了优化,一是降低部分响应指标。随着近年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柘林引水工程”实施,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大幅下降,因此,降低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中的因旱需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的比例、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数。二是新增响应启动指标。从实际工作看,农作物绝收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能直接、客观反映灾情严重程度,且发改、水利等部门也是根据直接经济损失作为资金分配、项目立项、恢复重建的依据,因此,此次修订中增加农作物绝收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作为启动响应条件。

新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标准变化情况:

四级响应:原预案,在本市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1 万人以上 2 万人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在本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8%以上13%以下。现预案,全市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0.8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5%以上8%以下。

新增启动标准:全市农作物绝收2万亩以上3万亩以下,或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

三级响应:原预案,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在本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3%以上 18%以下。现预案,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8%以上10%以下。

新增启动标准:全市农作物绝收3万亩以上4万亩以下,或全市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

二级响应:原预案,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本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8%以上23%以下。现预案,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0%以上12%以下。

新增启动标准:全市农作物绝收4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或全市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4亿元以下。

一级响应:原预案,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本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23%以上。现预案,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2%以上。

新增启动标准:全市农作物绝收5万亩以上,或全市直接经济损失4亿元以上。

四、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792-437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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