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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驻市有关单位、农垦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25〕9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九府发〔2025〕7号)精神,确保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工作安排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此次普查共分为四个阶段:2025年—2026年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内容为组建普查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和培训普查人员及组织开展清查摸底等。2027年1-5月现场登记阶段。主要内容为组织开展普查登记,普查数据上报及数据比对复查等。2027年6-12月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主要内容为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开展数据审核验收及公布普查主要数据等。2028年—2029年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主要内容为编印和归档普查资料等。
二、加强普查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共青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专班性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凝聚普查工作合力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协同市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渔业生产、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和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公安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司法局、人社局、市监局等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乡镇,农垦集团要组织好本辖区、本领域普查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属企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充分保障普查经费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乡镇,农垦集团要切实保障本级普查工作所需经费;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应用需求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的重要性,足额核定普查经费,特别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
五、营造良好普查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和组织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宣传内容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六、坚守普查数据质量
各乡镇,农垦集团,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附件:共青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共青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熊 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传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松林 赣江新区共青组团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国栋 市统计局局长
余 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级职员
肖婷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鲍晓涛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 曾花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涂 鑫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卢广志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丁飞琴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院长
邱 骏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魏拾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程淼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钍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晓珩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陈 文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刘沙沙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秋滚 市农垦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刘沙沙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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