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市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共府办发〔2023〕4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8-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4463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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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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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参照《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级、九江市级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决策性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督促、检查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促进共青城市知识产权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与工作衔接;组织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与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国资局、市市监局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监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市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监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胡胃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 蒲巧珍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曾花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夏 刚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建涛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曹毅征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

史  阳   市发改委副主任

何  雯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朱美楷   市科技局副局长

邹路滔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小琴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艳玲   市人社局副局长

鲍晓涛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孙钧涵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瑛   市卫健委副主任

张  凤   市金融国资局副局长

熊剑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袁艳华   市文广新旅局二级主任科员

以上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遇人事变动,由职务接任者自然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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