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市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共府办发〔2024〕4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199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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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市场主体帮扶“全覆盖”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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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局(室):

《共青城市市场主体帮扶“全覆盖”工作方案》已经2024年9月14日第三届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共青城市市场主体帮扶“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进万家门、排千企忧、解百姓难”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以及“一对一”“一对多”网格化精准帮扶成果,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在优化营商环境和稳市场主体中的积极作用,真心真情常态化为企解难题、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助企帮扶工作走深走实。以全面覆盖经营主体的帮扶队伍为主线,以服务经营主体为重点,以解决经营主体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为目标,强化政策宣传贯彻,加大精准帮扶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二、帮扶工作主体

1.帮扶干部:采取县处级领导挂点,以属地为区域划片,全市各个部门包片的形式,发动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共青城市高新区各局(室)、各乡镇(街道)、南湖新城管委会等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营造自觉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氛围。

2.帮扶对象:共青城市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

三、帮扶责任划分

1.划分原则

按照属地进行划分,各乡镇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包干,城区、园区、南湖新城范围内市场主体,分别由茶山街道办事处、九江共青城高新区管委会、南湖新城管委会牵头,兼顾行业主管原则,匹配到全市各部门包片。

2.责任划分

(1)规上企业:由行业部门牵头,原有规上企业“一对一”帮扶继续保持不变。具体安排为:规上工业企业(牵头单位:工信局);规上服务业企业(牵头单位:发改委);规上建筑和房地产业企业(牵头单位:住建局);规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牵头单位:商务局)。

(2)规下企业及个体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城市社区辖区内的经营主体由属地牵头,包片到各单位。结合部门与社区(村)共建共治工作,将市场主体帮扶纳入到共建中,按照《关于调整市领导联系乡镇(街道)挂点村(社区)和市委部门市直及驻市单位结对共建城市社区的通知》(共办字〔2024〕7号)的安排实行帮扶工作;未安排结对共建的村由属地负责包片。

(3)各产业集群园区内市场主体:基金小镇、数字经济产业园、共青城云上跨境生态园、服装小镇、跨境电商产业园、人力资源产业园等产业集群区,由主管单位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属地要精准摸底辖区内市场主体信息,与帮扶单位商议,进一步明确辖区内各条街道、商业区内市场主体的包片责任,各责任单位再分配至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联系帮扶;

2.帮扶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当好信息员、服务员、联络员、协调员,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通过“月联络,季走访”,详细摸清经营主体基本情况,梳理经营主体需求问题清单。按照党员干部个人尽力而为、所在部门尽最大努力、全市统筹解决等三个层面,分别提出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

附件:1.企业帮扶工作责任分工表

2.产业园内市场主体帮扶工作责任分工表

3.个体商户等帮扶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1


企业帮扶工作责任分工表

一、规上企业

序号

行业类别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规上工业企业

工信局

全市各“一对一”帮扶单位

2

规上服务业企业

发改委

3

规上建筑和房地产业企业

住建局

4

规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

商务局

二、规下企业

序号

责任范围

牵头单位

备注

1

高新园区规下企业

高新区各局(室)

/

2

南湖新城规下企业

南湖新城管委会

江益镇

3

茶山街道规下企业

茶山街道办事处

各挂点单位配合

4

甘露镇规下企业

甘露镇政府

不含高新区内规下企业

5

江益镇规下企业

江益镇政府

/

6

金湖乡规下企业

金湖乡政府

/

7

苏家垱乡规下企业

苏家垱乡政府

/

8

泽泉乡规下企业

泽泉乡政府

/

附件2

产业园内市场主体帮扶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产业园区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基金小镇

基金小镇服务中心

/

2

数字经济产业园

新经济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3

共青城云上跨境生态园

/

4

服装小镇

服装产业办

/

5

跨境电商产业园

人社局、商务局

/

6

人力资源产业园

人社局

/

附件3

个体商户等帮扶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责任范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茶山街道

茶山街道办事处

参照《关于调整市领导联系乡镇(街道)挂点村(社区)和市委部门市直及驻市单位结对共建城市社区的通知》(共办字〔2024〕7号)的安排,各共建单位协助开展帮扶工作。

2

甘露镇

甘露镇政府

3

江益镇

江益镇政府

4

金湖乡

金湖乡政府

5

苏家垱乡

苏家垱乡政府

6

泽泉乡

泽泉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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