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市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共府办发〔2025〕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503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局(室):
为便于与省、九江市及赣江新区有关部门工作衔接,高质量均衡保障干部职工的生活需求及人民群众的办事需要。经第三届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对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安排
由原作息时间调整为:
夏令时:上午9:00-12:00 13:30-18:00
每年4月份第二周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实行夏季工作时间。
冬令时:上午9:00-12:00 13:30-17:30
每年10月份第二周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实行冬季工作时间。
二、调整事项
1.调整范围: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赣江新区共青组团、九江共青城高新区、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按隶属关系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尽快适应作息时间调整,并及时协调解决因作息时间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积极做好对外衔接,加强与各方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2025年2月28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