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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规划计划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5-09-23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150/2015-00143 | 发布机构 | 国土资源局 | 文件下载 | |||
2015年以来,在共青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国土资源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紧密围绕“服务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的总体要求和“建好先导区、率先奔小康”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保障发展为中心,以节约集约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做到了保护资源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持续有力,维护权益切实有效,服务社会全面优质。
一、 1-9月份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守红线保护耕地,资源管理成效显著
1.耕地保护落实良好。今年上级下达共青城市耕地保有量任务不得少于47658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31996亩。为落实保护任务,我们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了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对本辖区耕地保护负总责。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实施土地开发项目,目前已有600亩土地完成初验,正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报备;另有300亩土地正在进行清表。扎实做好旱改水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实地踏勘和征求镇村意见的基础上,正在申报符合条件的旱改水项目立项工作。
2.耕地调查有序推进。一是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推进有力,5月初完成了调查成果,5月底通过市局组织的实地核查,目前成果已按要求提交。二是征地统一年产值工作于2015年3月正式启动,5月底完成了成果编制,6月4日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6月5日共青城市政府召开听证会后,成果已按要求上报省厅。三是耕地质量更新评价工作成果已按要求提交省厅。四是2014年度增减挂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工作开展有序,目前已完成拆旧区土地复垦施工公开招标。随后将启动拆旧区房屋拆迁和土地复垦工作。
3.矿产资源管理得到加强。进一步整顿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秩序,重点规范了砖瓦窑的采矿行为,及时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和采矿许可证登记发证工作。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各项规费的收取,各矿山企业做了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资补费等相关费用的收取将按矿山资源开采利用动态检测成果进行核收。
(二)着力破解用地难题,保障发展持续有力
4.多措并举落实用地。为保障我市2015年3月份集中开工的20个城建项目用地,我局在上半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0亩下达后,立即组织了共青城市2015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材料,报批面积192亩,省厅已下达批复。同时,为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我局组织上报了2009年13批次37.9亩区位调整材料,省政府已下批复。为推进2015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我局已组织上报2015年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报批材料400亩,目前该批次已通过省国土厅厅务会审核,待下批复。此外,我局拟启动2015年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查。5.土地供给保障有力。积极组织土地供应工作,共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15宗,成交面积1092亩,成交金额5.77亿元。同时,完成划拨土地4宗,划拨面积741亩。及时落实了万商城、吉成物流、成祥泰等项目用地,切实抓好了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6.二级市场交易活跃。严格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共办理二手房及商铺过户153宗,收取交易服务费6000元;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6宗,协助融资6.46亿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717件,协助融资6.78亿元。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土地清理整顿
7.优先安排存量用地。为盘活存量用地,我们草拟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加强用地管理服务项目建设的通知》(共府办发〔2015〕8号),明确项目用地实行预审制,选址要优先安排存量建设用地或批而未用的土地,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和开工建设。同时,我们坚持对园区内集中开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每月及时统计更新企业建设情况,预防闲置用地情况发生。
8.推进闲置用地清理。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市有11宗闲置土地,总面积1757.1亩,其中1宗为督察局督办的典型案例(用地已收回)。经过一阶段的工作,目前已成功回收财大校区、青少年教育基地、城市道路、绿地等5宗总面积1367.1亩无偿划拨土地;成功收回九江国瀚、京瀚置业等2宗面积227.85亩经营性用地;对1宗(江西同泰实业)面积130亩土地下发限期建设通知书;对(熊美志用地)1.35亩土地协商置换土地;1宗(共青农村商业银行)20.35亩土地正在办理土地收回工作。
9.积极盘活低效用地。今年我局会同园区服务局对园区工业用地项目进行了梳理排查,初步确定了一批低效工业用地项目,共6宗1048.8亩。通过督促建设、协助融资、“腾笼换鸟”等方式,目前已盘活低效用地3宗,盘活面积505亩,其中江西华航能源光电有限公司200亩;拼牌公司300亩;江西共青中天制钉有限公司5亩。
(四)夯实基础完善平台,推进各项迎检工作
10.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2014年底完成了宗地测量,现权属调查已完成95%。按照省厅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实行房地合一的统一部署,目前我们正在部署安排建(构筑)物的测绘调查工作。
同时,按照省厅关于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的要求,我们拟定了农村房屋权属调查实施方案,并开展了部分测量工作。目前农房调查权属调查工作已在江益镇江益村开展调查试点,并完成了外业工作,正在进行内业数据整理工作
11.及时完成2014年度内的土地变更调查核查工作。结合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数据,精心分析,认真调查,充分运用政策化解不利图班,完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目前调查数据已通过厅级和部级审核,形成了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数据,将用于今后土地报批等日常工作。
12.高效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及时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并会同编办、林业、房产等部门同志赴崇义县考察学习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先进经验。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已建立,人员已划转到位,资料移交和设备采购已完成,办公场所已落实。5月22日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后,我市不动产登记局于6月19日率先挂牌成立,7月2日颁发了九江市第一本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截至2015年8月31日,共受理办证567件,办结541件,其中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73本,不动产权证明368份。我市作为省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联系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受到了省厅刘定明厅长的好评,得到了国土资源部领导的肯定,并于9月6日被列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联系点。
13.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一是配合省委第二轮巡视检查工作。4月15日省委第二轮巡视组入驻共青城市,我局积极配合,先后提供项目供地交易材料40余本,参与谈话20余次,所有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均按时保质完成。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土地管理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并狠抓整改落实。二是抓好土地出让收支与耕地保护审计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审计署土地出让收支与耕地保护专项审计的反馈意见,联合财政、园区、城建、规划、发改等部门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5月27日已将整改工作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供市局上报省厅审核。三是积极迎接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检查工作。5月20日南京督察局入驻九江市开展例行督察,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检查材料,主动与工作人员对接,认真做好了相关解释说明工作。针对南京督察局反馈的问题清单,我们正在逐条落实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89.94%。
(五)强化监察落实查处,执法环境有效改善
14.“两违”整治取得实效。积极开展“两违”整治工作,落实巡查工作责任,确保了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通过动态巡查,发现并及时制止农民违法用地行为7宗,其中4户违章建筑已拆除,涉及面积400平方米;1户简易棚已停建;1户车库由甘露镇政府负责查处;1户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15.主动作为预防违法用地。为避免违法用地,我局主动为开工建设的企业办理取土点和堆土点的临时用地手续,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取土、堆土及临时占用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12宗,面积937亩,并督促各用地单位在临时用地结束后,恢复土地原貌复耕复绿到位。同时,严格执行执法监察考核,草拟并经共青城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共青城市2015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共府办发〔2015〕18号),上半年已对各乡镇(街道、局、委)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两违”建筑监管、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整改、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以及耕地保护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考核,通过落实奖惩、限期整改、追究责任等方式,督促各乡镇(街道、局、委)依法用地管地。同时,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局、委)的年度考核。
16.严格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14年度卫片影像涉及共青城市图斑314个,宗地436宗,总面积7710亩(耕地面积265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03宗,总面积3643亩(耕地1092亩);非新增建设用地233宗,总面积4066亩(耕地1565亩)。目前7宗工业及基础设施项目已立案查处到位,处罚金额124万元,并移送5名科级及副科级相关责任人至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49宗农民建房中涉及星子县泽泉、苏家垱两个乡45宗,由于实际管辖权在星子县人民政府,我市无权处理,已交由星子县人民政府处理。
17.认真开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结合卫片图斑,我们通过各种措施反复核实,为消除违法用地,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并组织用地报批。今年已组织上报第一批次2014年度土地卫片涉及违法用地报批材料93亩(耕地13亩),并通过审核,现正在组织第二批次报批材料。通过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组织报批、复耕复绿等各项整改措施,最终我市违法用地面积为445.13亩,其中耕地149.6亩,低于省国土厅的问责标准,免于问责。
(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维护权益切实有效
18.不断加强土地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共青城市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统一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拨付征地补偿款项。目前共征收土地896亩,共拨款土地补偿款3257万元。坚持维护群众利益,征地范围内群众满意度高。
19.切实抓好土地登记管理。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地为用地单位和个人核发了土地权属证书,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截至6月底共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777本(不含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24宗;商品房分户登记发证620本;变更登记发证133本(其中单位变更登记14本);遗失补发证5本。
20.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为确保接访工作有序进行,对上访和上级交办信访件,均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及时办理,跟踪督办,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上级交办的重要来信,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全力做好了息诉息访工作。上半年先后处理上级交办信访件6起,办结率达100%。同时,结合市综治办组织开展的“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对矛盾多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突出矛盾着力进行解决。积极稳妥处理住宅小区土地分户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发放了老电厂第4栋住户分户土地证,并做好了御景华城发证前期工作,近期也将发放分户土地证。依法依规成功调处了江益与恒丰的土地权属纠纷,及时化解了征地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此外,在全国两会期间,为维护稳定,密切关注矛盾动态,消除矛盾隐患,实行“零报告”制,两会期间未出现上访事件。
21.全面强化地灾防治。在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防治重点,编制了《共青城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共青城2015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乡镇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并以短信方式多次向各乡镇领导干部发送了降雨天气地灾防治和警示信息,确实做好了预防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建立短信平台,确保了发生险情灾情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及时处理,同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组织报告了情况。此外,利用“4.22地球日”“5.12 防灾减灾日”等有利时机,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先后发放宣传册200多份,并在共青城中心小学组织自救互救演习,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七)锻造队伍强化管理,机关形象明显提升
22.调整岗位充实队伍。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落实轮岗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国土所(分局)的人员进行了定岗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同时,在九江市局的关心下,提拔任命了三名副科级干部,充实了中层干部队伍。
23.民主征集意见建议。为充分发挥全局人员的创造性,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民主管理和规范管理,凝心聚力,团结奋进,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金点子”意见征集活动,收集各类意见30余条,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实行销号整改。
24.修改完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和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机关管理,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出差审批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档案管理、建设用地审查审批供应、土地交易以及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等8项制度,确保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25.积极开展国土宣传工作。紧紧抓住“综治宣传月”、“4.22”地球日之机,通过张挂横幅标语、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4.22”地球日期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身披印有地球日活动内容标语的绶带开展登山活动,扩大了“地球日”宣传的范围,引起了广泛关注。
26.主动上门服务企业。为方便企业了解和解决土地方面问题,助推企业快速发展,园区分局坚持主动上门服务,提供咨询,出谋划策,今年以来先后为多家企业解决了土地方面的难题,受到了企业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国土部门形象。同时,由于园区服务工作到位,方法创新多样,我局连续两次在重大产业项目调度会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表扬。
27.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逢会必强调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做到了警钟长鸣。同时,局党组还与签订了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国土所(分局)签订了《共青城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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