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文件编号: 共府办发〔2022〕7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9-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656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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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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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局(室):

《共青城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7日

共青城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交通强省的要求,扎实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22〕68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升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为载体,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当好先行,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和全国示范县为载体,进一步加快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到2022年底,争取创建成功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到2024年争取成功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以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建设交通强市和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管养体系和运输体系为抓手,科学编制《共青城市农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路发展中心)

(二)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全面完成实施县道升级23.6公里,实现全市所有乡镇通三级路,县道三级路比例达95%;实施建制村双车道建设16.67公里,新增7个建制村通双车道,实现全市通双车道建制村达75%;对全市所有乡道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道进行加宽升级和铺设沥青路面(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消危工程。实施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6座,消除现有危桥存量,实现新增危桥总量逐年下降,实施村道生命安防全防护工程建设20公里,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与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深化管养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共青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引进第三方机构,组建专业化队伍,实现“路有所养、养必到位”,建立市、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和管理机构,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养护资金和经费足额纳入市、乡(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全面推行“路长制”。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和《共青城市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建立市、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领导负责制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运用,完成农村公路综合管理、路长管理、农村道路运输车辆为一体的智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共青城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强化工作部署。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推动创建工作稳步开展。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履行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具体责任人员,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四)增强要素保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拓展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统筹政府债券、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同时加强与农发行、青创投资集团等平台合作,充分利用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建设好“四好农村路”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安排土地、林地计划,切实保障农村公路新改建建设用地。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资金保障,全面落实配套资金。

(五)建立激励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对工作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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